國稅函[2004]448號
頒布時間:2004-04-0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對中國科技會堂項目免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地[2004]12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鑒于中國科技會堂基建項目的實際情況,根據1992年國務院領導原則同意國家計委和國家稅務局聯合上報的《關于中央、國務院機關辦公樓等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有關問題的請示》(計投資[1992]2619號)的辦理精神,同意對該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予以免征,請按此辦理免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