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08]699號
頒布時間:2008-10-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政部令第83號文件”規定,本文件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中儲糧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正保會計網校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支農惠農政策,切實保護好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東北粳稻價格,經國務院批準,2008年東北新粳稻上市后,中央財政繼續對關內(除東北三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具備條件的糧食企業,到東北三省按不低于最低收購價采購并運至本省(區、市)銷售或充實地方儲備的新粳稻(含大米),給予適當的運費補貼。我們研究制定了《關內企業采購2008年新產東北粳稻(大米)入關運費補貼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補貼辦法》規定執行,確保補貼政策順利落實。
附件:關內企業采購2008年新產東北粳稻(大米)入關運費補貼財務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糧食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