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財事字第336號
頒布時間:1983-11-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勞動人事部
你院(83)科發計字0565號關于整頓改革收入分成提獎辦法的報告收到。
為了糾正你院科學事業收入毛、純不分,克服獎金發放上的平均主義等弊端,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及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鼓勵完成科研任務的同時,多增加一些收入,經研究,我們基本同意你院關于整頓改革收入分成,試行增收分成提獎的辦法。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收入基數根據你院近幾年的收入資料,核定你院各項事業純收入基數為一千八百六十二萬元。
關于收入范圍及扣除成本的凈收入計算方法,除“科技成果推廣收入”改按20%,“生活服務收入”改按60%計算成本外,其余各項,同意按你院擬定的比例計算成本。
二、關于獎勵基金及集體福利基金你院當年實現的純收入達到核定的收入基數時,可仍維持現行標準,按由科學事業費開支的職工全年平均人數,以一個半月的標準工資額提取獎勵基金(院及分院機關按1980年9月16日財事字第394號《關于中央級事業主管部門職工發放獎金限額的通知》執行)。收入超過核定的基數后,允許從超收部分中再提取百分之十五的獎勵基金。上述實發的獎金總額,如超過一個半月標準工資總額,超過部分按國家規定繳納超限額獎金稅。如當年實現的純收入未達到核定的收入基數時,應按收入下降的比例,相應地減少獎勵基金。
獎勵基金的使用范圍,除國家已有明確規定列入預算內有關費用開支的技術改進、節約能源等項獎勵外,各種物質獎勵均應一包在內,不得另外計算,更不得層層提留。
集體福利基金,同意按每年550萬元的定額提留,增收或減收都不再變動。
三、全年各項收益總數,扣除集體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后,其余均作為科研發展基金,全部納入預算內管理。如安排自籌基建項目,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另行報批。
實行整頓收入,超收提獎辦法,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堅持思想領先,教育職工樹立全局觀念,嚴格考核制度,克服平均主義,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的酌情扣減部分以至全部獎金。
本辦法自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試行。請你院,根據上述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下達試行并抄送兩部備案。經中國科學院批準的十七個試點單位從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