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字[1999]1號
頒布時間:1999-01-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局[測繪管理辦公室(處)]、各直屬單位,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為規范和加強測繪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政部和國家測繪局聯合制定了《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所屬單位,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對于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附件: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