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7]106號
頒布時間:2007-07-05 09:43:15.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州地方稅務局,省局直屬局、稽查局:
根據《湖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07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湘地稅發〔2007〕19號)文件精神,省局擬定于7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稅收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形式
此次專項檢查由省局組織集中開展檢查,抽調各市、州局參加省局第五屆稽查能手賽的選手42人,組成7個檢查組,對14個市、州轄區內的42戶房地產及建筑安裝企業進行檢查(長沙選12戶,株洲、湘潭、岳陽、常德各選3戶,其它市、州各選2戶),具體分組安排另行明確。
二、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
7月10日前,省局結合年初組織的房地產稅收調查情況,研究確定省局2007年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稅收專項檢查企業名單(見附件1)。各市、州局收到省局下達的企業名單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后,應及時通知被查企業做好相關的檢查準備,及時送達《稅務檢查通知書》。此外,各地要確定兩名聯絡人員負責檢查工作的銜接配合、稅款入庫、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道工作。檢查人員的稅務檢查證(臨時)由省局統一制作,檢查結束后,由領隊帶回繳銷。
第二階段:動員及現場檢查
7月10日上午8:30,召開“全省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稅收專項檢查動員會”,布置專項檢查事宜及有關查前培訓,會議地點在長沙金輝大酒店。
7月11日,參檢人員對已下達檢查通知的單位進戶檢查。
8月10日前,所有檢查工作結束。
第三階段:檢查定案及總結
8月20日前,省局對上報的案件審理完畢,制作《稅務處理(處罰)決定書》,并下達到各市、州。
8月31日前,各市、州局按省局要求將查補收入組織入庫,并進行數據統計和總結。
三、檢查年度
檢查年度為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三個年度稅款繳納情況,有涉及稅收違法行為的,應追溯以前年度。
四、幾個具體操作問題
(一)本次專項檢查通知書的下達、案件審理和有關執法文書出具由省局稽查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辦理。
(二)查補收入的入庫方式。本次專項檢查查補的收入按《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省局稽查查補收入入庫辦法的通知》(湘地稅發〔2006〕31號)文件規定,在稅款屬地繳庫,繳庫憑證的備注欄注明“省稽查局查補”字樣。各市、州局稽查局要協助省局稽查局完成稅款的催繳工作,保證各項查補收入及時足額入庫。
(三)資料整理與報送。
8月10日前,檢查人員將檢查過程中形成的案卷資料分類整理,編好目錄,一并交領隊帶回省局進行審理。檢查人員要將本人的稽查報告、查補稅款計算表、查補稅數額占應納稅數額(含國稅數)比例計算表形成電子文件(3個文件合并為1個以本人名字命名的Word電子文檔)
8月31日前,檢查人員要結合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征管薄弱環節、稅收政策缺陷、偷逃稅手段和稅務稽查不足等問題,深入思考和分析,提出強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和建議,提交一篇題目自擬,字數在3000字以內的文章。屆時文章將報省局領導、省局各處室領導、各市、州局局長審閱,由外請專家評分,并以40%的比重計入稽查能手實地查賬考核成績。
8月31日前,各檢查組對此次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專項檢查要形成書面總結,分戶統計相關數據和報表(附表2),一份報市、州局稽查局,一份報省局稽查局,各市、州局稽查局要將加蓋國庫章的入庫聯憑證(復印件),及時寄送省局稽查局協查科。
上述資料在報送紙制的同時,通過湖南地稅內部郵件系統發送到省局稽查局郵箱:hndsjcj@hunan-l.tax.cn()。
五、工作要求
(一)檢查人員務必嚴格執法,對涉稅違法問題要依法提出罰款建議。檢查過程中要遵守檢查紀律,注重檢查方法,加強團隊協作,認真負責,確保案件查深、查透、查準、查好。
(二)檢查組領隊要及時了解檢查情況,溝通協調好各方面的工作,及時解決、匯報檢查過程中的問題。
(三)各市、州局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配合搞好此次專項檢查,切實安排好檢查組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各檢查組要加強與省局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的工作聯系,省局專項檢查工作聯系電話0731-5608347,5608322(傳真),5608323(綜合科),5608338(審理科),5608320(協查科)。
二○○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