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稅明電[1995]5號
頒布時間:1995-01-14 00:00:00.000 發文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新稅制執法檢查的通知》轉發給依們并補充通知如下:
一、從1995年2月下旬開始,按照統一要求,在原區范圍內開展一次新稅制的執法檢查,請各地認真組織學習切實加強領導。按照《通知》要求,把執法檢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進行深入、細致認真的檢查。
二、此項執法檢查工作,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區局指定日常工悴由法規處負責牽頭,各業務處和監察處配合參加。各地、州、市國稅部門,有法規科的由法規科牽頭。未設法規科的,由辦公室負責牽頭,各業務(處)科,室參加。并集中一定的人力,時間、保證執法檢查工作如期完成。
三、自檢和重點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州、市國稅局分別于3月20日和5月10日前將自查報告和檢查總結報送區國稅局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