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稅外[1987]270號
頒布時間:1987-01-02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市各有關單位:
接財政部稅務局(87)財稅協字第026號《關于我國政府和比利時王國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生效的通知》,內稱該協定雙方已完成使協定生效的法律程序。該協定自一九七八年九月十日開始生效。
依照該協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該協定應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現將該協定文本及其議定書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做好執行前的準備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稅務局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