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國稅發[2006]249號
頒布時間:2006-09-08 11:02:36.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京國稅發[2010]4號文件規定,本文廢止。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2號)轉發給你們,并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依照執行。
一、我市增值稅納稅人申請享受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以下簡稱即征即退政策)的,應將書面申請、符合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產品的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以及其它相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經主管稅務機關(流轉稅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辦理增值稅即征即退手續。上述資料的備案每年度進行一次,備案時間為每年的1月31日之前。
二、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應按月填報《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申請表》,(樣式見附件1,各局自印),隨同納稅申報資料一同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各區縣局應對納稅人報送的資料進行嚴格審核,經審核無誤的,及時辦理已征增值稅的退稅手續。
三、由于本通知下發時間較晚,各局應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規定,于200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對納稅人所報送備案資料的審核確認工作。對納稅人符合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產品,在稅款所屬期2006年1月至本通知下發前已繳納入庫的增值稅稅款,由納稅人填報《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后,各區縣局一次性辦理增值稅的退稅手續。
四、為掌握我市執行此項政策的有關情況,各局應于每季度終了后20日前將《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情況統計表》(樣式見附件2)上報市局(流轉稅管理處)。
附件: 1、《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申請表》
2、《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情況統計表》
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申請表
稅款所屬月份: 年 月 金額單位:元至角分
企業名稱: | 注冊地址: | ||||||
納稅人類別: | 聯系電話: | ||||||
項 目 | 銷售額 | 稅率% | 銷項 | 進項 | 應納 | 已納 | 申請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全部應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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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退稅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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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征收機關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 流轉稅管理科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 主管局長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
注:1、納稅人類別欄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2、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不填寫本表的第3、4欄;
3、本表一式三份,經流轉稅科審核同意后,各局流轉稅科、計統科、主管征收機關各留存一份。
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情況統計表
編制單位: 年 季度 金額單位萬元
企業名稱 | 退稅產品名稱 | 銷售額 | 稅率% | 銷項 | 進項 | 應納 | 已納 | 申請 |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