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稅流發[1998]13號
頒布時間:1998-06-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酒類行業消費稅檢查情況的通報》(國稅發[1998]5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通報中列舉的主要問題,我省在1997年酒類消費稅檢查中已做了糾正。
從今年一季度大同、朔州、呂梁三個地市酒類消費稅政策執行情況看,雖總的情況不錯,但也存在擅自緩稅、變通稅收政策、少征、漏征或應征未征等問題,這說明,執法隨意性在有些地方還比較嚴重。望各地市在接到通報后,立即組織力量繼續追查,堵塞稅收流失漏洞,做到應收盡收。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