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5]39號
頒布時間:2005-03-07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云南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財稅字[1999]273號文中有關營業稅政策問題的請示》(云地稅一字[2004]1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中免征營業稅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是指自然科學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業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