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稅進發[1995]22號
頒布時間:1995-05-1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長治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省外經貿廳(95)晉外經貿進出字第192號通知抄送件,外經貿部已同意長治鍛壓機床經營進出口業務,現根據省局晉國稅迸發[1995]11號文規定,同意由你局負責該企業的出口退稅初審和日常管理工作。請通知企業盡快持有關證件到省局進出口稅處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并要求企業成立單獨的進出口公司(或進出口部),單獨設帳核算進出口業務,嚴格執行出口退稅的有關政策和管理規定。
特此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