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8]17號
頒布時間:2008-02-20 14:27:33.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湖南省有電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請求辦理稅務注銷等相關事宜的函》(中電信湘函〔2008〕1號)收悉。為支持你公司經營體制變更,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稅務結算問題。你公司擬撤銷的子公司2007年度的稅務結算工作,由各地主管地稅機關具體組織,并由各市州局統一出具完稅證明。
二、稅收征收問題。考慮到你公司由股份公司吸收合并時,資產全部按照賬面價值劃入新設立的分公司,沒有增值的實際,免征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
三、稅務登記問題。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你公司下屬子公司經營體制變更后,繼續經營的應到各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稅務變更登記;不再經營的應到各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稅務注銷登記。
四、發票管理問題。你公司原印制的發票,可以在2008年底前繼續使用。新公司設立后,你公司應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報經地稅機關批準印制發票。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