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1994]024號
頒布時間:1994-11-05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1994 年11 月5 日湘地稅函[1994 ] 024 號發各地、州、市、縣地方稅務局)
我局《關于明確地方稅務系統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通知》(湘地稅發[ 1994 ] 008 號)下發后,據反映,個別地方產生了一些誤解,為此,特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由于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劃分問題比較復雜,一時尚難全部理清,但考慮到目前工作的需要,經與省國稅局協商,故我局將已明確的地方稅務系統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先行下文(即湘地稅發[ 1994 ] 008 號)。其他如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軍隊辦企業、及中央駐湘單位舉辦各類性質獨立核算的企業單位等方面征管范圍劃分問題,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和協商后再行明確。
二、各地對在征管中可能遇到的未及時明確的征管交叉問題,望及時向省局反映,以便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