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稅發[1992]513號
頒布時間:1992-01-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各地、市、縣、防城港區稅務局:
最近,各地來電來函反映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的一些具體政策,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關于稅目稅率表中列為0%稅率的項目如何審定問題
按規定,投資方向調節稅是以單位工程分別確定適用稅率的,所以對計劃安排在稅目稅率表中列為0%稅率的項目,應先由計劃部門按項目總投資具體劃分單位工程,再確定適用稅率。即對此類項目中屬于應稅的非生產性設施或其他應稅設施的單位(單項)工程,分別確定適用稅率,不能一律以0%稅率的名義免稅。
二、關于郵電通信設施的范圍
郵電通信設施是指郵政和電信業務設施。郵政業務主要指寄遞信件、包裹、辦理匯兌、發行報刊等業務;電信業務指電話、電報或無線電設備傳遞信息等通訊業務。對這部分設施的投資,可適用0%的稅;但對郵電局內的行政辦公用房及住宅設施投資,應按適用稅率計稅。
三、關于衛生。防疫檢疫設施的范圍
衛生、防疫檢疫設施是指各類醫療機構(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門診部、保健站、衛生所、化驗室、藥房、病案室。手術室、業務咨詢室等方面,對醫療機構項目內的行政辦公用房及住宅設施投資,應按適用稅率計稅。
四、關于文化娛樂設施的范圍
享受0%稅率的文化娛樂設施,主要指普通的文化館(站)、群藝館、圖書館、檔案館的業務設施和文物保護、圖書發行網點、小型體育場-(館)等社會公共性質的設施,對各類以經營為目的的文化娛樂性項目及設施,應按適用稅率計稅。
五、關于教學設施的范圍
教學設施是指各類學校內設置的教學樓(室)、教研室、實驗室、圖書館、體育場(館)。對社會各類培訓中心性質的培訓用房,在未取得教育管理部門(教委或教育局)備案并領取辦學許可證書的,不能比照教學設施辦理。
六、關于民政優撫和社會福利設施的范圍
民政優撫和社會福利設施是指收養孤老烈屬、殘廢軍人、患慢性病、精神病的復退軍人和社會孤老、孤兒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投資,以及為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在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福利生產單位(包括經營性單位)的生產性設施,可適用0%稅率。
對民政局內的辦公及住宅設施投資,應按適用稅率計稅。
七、關于非指定倉儲的一般倉庫適用稅率向題(略)
八、關于一般商業性設施適用稅率問題
對一般的商業性設施,應按15%的稅率計稅。
九、關于舊城改造搬遷項目的適用稅率問題
凡經當地政府統一規劃批準進行的舊城改造搬遷重建項目,可暫比照危房重建規定辦理:即對原有面積部分的重建投資,可適用0%稅率;對超過原有面積部分的投資,應按適用稅率計稅。
十、關于單位向職工集資建房的適用稅率問題
凡屬單位向職工個人集資投建的住宅,如房產產權屬個人所有的,可適用0%稅率;如房產產權仍屬單位所有的,則仍應按5%的稅率計稅。
十一、關于石油公司加油設施征稅問題(略)
十二、關于裝飾工程征稅問題
原有建筑物的墻地面的裝飾改善工程,屬于大修理投資性質,不屬固定資產投資的基建和技改工程。因此,對單純的裝飾工程,不屬投資方向調節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投資方向調節稅。
十三、關于下達計劃與實際建設不符的問題
因投資情況較復雜,對計劃部門下達的投資項目,凡已經同級稅務部門審定稅率稅金的,可按核定的稅率稅金預征投資方向調節稅。但計劃安排的項目投資與實際建設內容不符的,應按實際投資確定適用稅率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