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山區審計局催生新農合“新政”
從2007年開始,武漢市洪山區審計局持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項基金進行審計調查,通過對新農合資金籌集、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了“逐年擴大覆蓋區域和人群,提高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降低鄉村級醫院起付線,增大受益范圍,確保醫保政策健康運行”等審計建議。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建議,最近,研究出臺了《武漢市洪山區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
“新政”進一步完善了新農合保障體系建設,規定新農合自愿參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金封閉運行,嚴格執行“財政代收、專戶管理、衛生核準”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基金安全,保證參合農民享受基本的醫療服務,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
“新政”擴大了新農合覆蓋面:凡屬本區常住農業人口,包括外出打工農民均可以在本區辦理參合手續。
“新政”提高了參保標準:從2011年1月起,洪山區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每人每年的籌資標準將從目前的145元漲至200元,籌資標準上漲了55元。調整后,每位農民只需繳納30元,就可享受在鄉鎮衛生院看病報銷85%,其他醫院按照類級報銷比例在75%,五保戶、農村低保戶、特困優撫對象的個人參合費用由區財政支付。
“新政”規定新農合實行“大病統籌+門診統籌” 的直補模式:門診統籌基金每年每人30元;大病統籌基金每年每人170元,同時提高了新農合報銷標準:從每人每年最高可報銷10萬元,該標準創下湖北省新農合報銷標準的最高紀錄。
“新政”還對新農合的定點診療醫院進行了調整,從目前的22家增至32家,同時實行參合農民就醫一卡通,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參合農民持卡在所定點診療醫院就醫,費用結算“直補”。
“新政”完善了監督管理體系,成立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由紀委領導任主任,相關部門領導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合農民代表為成員的洪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新農合運行和管理情況實行全程監管。
通過新農合“新政”的實施,在全區農村建立起科學、穩定、有效、運轉正常的以大病統籌為主,兼顧門診統籌的農民健康保障體系,全面提高農民群眾的健康素質,該區12.6萬農民將受益于新農合“新政”,農民“看病貴”、“看病難”問題將得到緩解,提高農民群眾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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