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經》:奧林巴斯日前決定,2009年前把中國的兩座工廠合并為一座。我們是否有理由擔心:奧林巴斯關廠意味著外企邁出了撤離中國的第一步?
何泰德:奧林巴斯關廠不能被認為是外資撤離中國。其實,在這之前就有國外企業撤資的情況。《勞動合同法》不過成了其轉移的導火索,使得一些企業多年存在的矛盾一下子爆發出來了,不得不考慮企業的發展方向、戰略,進行重新審查和思考。
《新財經》:外資準備撤資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除了《勞動合同法》因素外,還有其他原因嗎?
何泰德:我覺得,說外資準備撤資是危言聳聽,以偏蓋全。撤資的企業集中在完全依靠中國的低勞動力成本來贏得利潤的企業,如富士康。其實,這些企業不一定是完全因為《勞動合同法》撤資。撤資原因很多,如公司本身發展戰略的改變;產品市場空間的萎縮;國內大量有實力的公司崛起,國外公司自身在中國的競爭力減弱等。
《新財經》:《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旨在保護勞動者,從長期看,對勞動者應該是好事。企業之所以反響這么大,是不是因為之前做得都不規范?壓力很大?
何泰德:《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伴隨著中國經濟成長,也預示著中國由一個低勞動力成本的國家開始轉型。《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者來說,保護了他們的切身利益。很多企業反響大,我覺得和企業本身的運營情況及區域性有很大關系。當然,這與企業本身之前做得不夠規范也有一定關系:如本身訂單沒有持續性,雇工時多時少;企業的整個操作比較原始,沒有用到很多現代設備。如果當地政府管得不夠嚴的話,企業也鉆空子,不履行以前的《勞動法》。像我們公司,在廈門的加工廠使用現代機器設備,完全依靠人工的部分非常少。以前有30多個員工,現在也一樣。實施《勞動合同法》后,對我們公司的發展沒有產生什么影響。
《新財經》:作為企業主,您如何看待《勞動合同法》?
何泰德:我想,在中國做企業要按中國的市場規則來辦事。企業按《勞動合同法》辦事,也是其中一個重要步驟。其實,美國的《勞動法》更加嚴格。《勞動合同法》告訴所有在中國的企業,或是即將進入中國的企業,中國的低勞動力成本時代已經過去了。
《新財經》:您能否展望一下《勞動合同法》對中國經濟長期發展所產生的影響?
何泰德:《勞動合同法》對于中國經濟的長期發展是比較有利的。從短期來看,它可能使一些企業的利益受到一定影響。但是,這樣可以使低水平運作、完全依靠低勞動力成本獲利的企業進行轉型,把勞動力成本轉移到高新技術、設備上來。促使其引進一些全新的技術,買進高科技的設備來提高生產率。這些技術和設備可能是國外公司的,也可能是國內公司的,會對產業起到很好的拉動作用。企業只要度過《勞動合同法》出臺后短期的陣痛,以后的發展肯定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