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銀行、南京銀行和北京銀行 登陸資本市場后,合并重組和上市儼然成了我國城商行今年的兩大風景線。在示范效應刺激下,更多的城商行躍躍欲試,一些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甚至也在考慮創造條件上市。這個時候,我們似乎有必要再次將城商行的退市話題擺到臺面上來。
三年前,銀監會就提出了城商行的退出機制問題。去年7月,銀監會成立獨立研究機構,重點研究的課題之一,便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然而,進入2007年后,“退出”這一關鍵詞慢慢淡出了人們的視野。事實上,不少原先觸及退出底線的城商行仍被當地政府“保護”著。
之前的舊問題是,城商行的改制與重組需要地方政府來主導,但城商行的大股東大多是地方政府,要重組必須降低政府的持股比例,這種矛盾一直存在。現在的問題是,地方政府雖然可以減少持股,但在政績主義的理念和跑步融資的沖動下,他們卻大多選擇“欽定”參股對象。
這種“欽定”,一方面表現在地方政府有意無意希望哪家公司參與當地城商行重組。比如,日前四川國資委和綿陽市政府授意長虹全資控股綿陽市商業銀行。另一方面表現為極強的“排外”意識,比如今年9月初,獐子島放棄增資威海市商行,原因是對方表示增資擴股“不考慮省外企業”。
地方政府授意某企業參與重組,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利益輸送或題外承諾,而“排外”則更值得思量。現在不少城商行表示有意跨區域經營,銀監會也曾表示支持中等規模以上的城商行逐步跨區域經營。但我們看到的是,城商行發展中存在著明顯的地方保護主義——又想去賺兄弟省市的錢,卻又不愿意兄弟省市的企業參股。這顯然是一種兩敗俱傷的死循環。
可以說,城商行跨區域經營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其監管指標是否達到了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水平,也不在于其資產規模,而在于與不同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競合能否形成某種共識。
同樣,在引進境外投資者事宜上,由于“境外投資者”本身的定義模糊不清,所以,直到現在為止,仍有不少地方的城商行東施效顰,迫不及待地開門引外資。他們的邏輯是,上海銀行引來了國際金融公司和匯豐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分別引進巴黎銀行和大華銀行,這些外資的進入幫助其鳥槍換炮,管理水平也上了臺階。但是,他們恰恰忽略了這些大型城商行的風險抵御能力。
事實上,那些垂涎城商行“蛋糕”的外資,盯上的往往是二線甚至三線、四線城市,這些城商行及所在地政府在城商行參股機構的選擇上隨機性極大,這正好為其投機提供了莫大便利。這些城商行的改制與重組看起來日新月異,實質上風險也與日俱增。此外,外資對擇機退出的時點把握能力往往比較強,一旦危機發生,他們會在第一時間撤離,剩下的爛攤子讓你自己來收拾。
因此,城商行的退出機制監管機構必須給予足夠重視。盡管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起來已是大勢所趨,但在參股對象的選擇上,地方政府不應再進行“欽定”或“準欽定”的行政干預。對于那些風險越來越大的城商行,要么盡快考慮改制為社區服務機構,要么考慮為大型金融機構兼并收購。地方政府吃不消、卻硬兜著走的怪現狀,要有所改變了。否則,將帶來尋租行為的大行其道和社會資源的無休止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