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財務工作會議提出的由以爭取資金為主向爭取資金和加強資金監管并重轉變要求,筆者就如何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加強國家財政資金監管談談認識與體會。
一、強化國庫集中支付職能,落實監管責任
國庫制度改革后,農業部財會服務中心承擔著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的具體工作。做好這項工作,關系到農業系統國庫改革能否順利開展,也關系到農業部各預算單位財政資金能否及時到位、及時發揮經濟效益。2002年農業部參加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單位有部本級和54家二級預算單位,到2005年增加了93個,并開始向三級預算單位推開。隨著國庫制度改革的深化,集中支付范圍的擴大級次的延伸,以及財政部門監督力度的加大,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監督責任也越來越大,需要有相應的機構、專職的人員、明確的職能和具體的責任來保證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監管。財會服務中心在加強職能建設的同時,更注重加強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組織建設,2003年專門增設了國庫集中支付處,配備了4名工作人員。幾年來,又先后增加了3名工作人員。機構成立、人員到位后,首先,明確了加強財政資金管理、規范財政支付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目標,落實了以部門預算執行和財政監督為主要職能,對財政資金實行預算指標控制管理的崗位職責。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安排相關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學習,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為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加強財政預算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充分利用細化預算資源,加大監管力度
加強預算執行監管,充分利用細化的部門單位預算資源是非常必要的。細化的預算,能為農業部財政資金監管提供有力依據,在預算資金執行監管中發揮重大作用。國庫制度改革是從部門預算改革開始的,部門預算改革后,各單位預算的編制越來越細化,為預算執行奠定了基礎。細化的預算能夠更為詳細地規定資金使用用途,真實地反映資金狀況,因此應充分利用細化的預算資源,為農業部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服務。目前農業部財政資金的支出均采取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預算單位在財政部開設的零余額賬戶中支付資金,所有支出都要接受財政、審計、農業部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通過細化的預算可以發現執行中的問題。近幾年,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大,農業部財政資金的支出,比以前更為透明、規范,也更為合理。在國庫集中支付工作中,通過對細化預算的監管,我們發現在資金的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單位串項目使用項目資金的問題。我們要求單位將使用錯誤的資金及時調整過來,這樣既發現了問題,又及時解決了問題,規范了預算資金的使用,達到了資金監管的目的。另外,通過細化的預算,還可檢查監督各預算單位申報用款計劃的正確性、合理性,使預算執行在申報環節就開始規范,更好地加強了資金監管,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改善國庫集中支付手段,提高監管效率
有效的資金監管需要借助一定手段來完成。工作手段先進能夠有效地提高資金使用監管水平、提高監管效率。為更好地推動農業部國庫制度改革,加強各預算單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發揮資源共享、互相監督、方便快捷,提高效益的作用,我們不斷改善預算資金監督管理手段,對所有預算單位財政資金的執行,實現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的統一管理,京內各預算單位通過登錄NC財務網平臺,使用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利用網絡軟件上報單位用款計劃和支出報表。我們體會到,適時改善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手段,充分利用網絡軟件系統,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效率。一是有利于對預算執行進行事前監督。通過參照各單位的預算數據,按照財政部規定的用款計劃申報原則,控制申請數據,使之不超預算數,不串款、串項申報計劃,同時明晰了預算中具體項目的名稱。二是有利于對預算執行的事中監督。一些單位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個別項目名稱與財政部預算規定的項目名稱不符,軟件將各單位預算項目名稱事先規定好,為年底決算項目資金核對提供了方便,加快了預算單位報表上報速度,提高了報表的準確性。預算單位可在網上隨時申報用款計劃、支出月報,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準確率。三是有利于對預算執行的事后監督。利用軟件,可對預算單位每月報出的支出報表數據進行檢查,審核支出是否超出用款計劃,是否按預算項目支出,支出數據與銀行對賬單是否一致。四是可為財務分析提供準確數據。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系統的建立,為部財務司對預算單位預算執行進度、情況分析提供了準確數據,能使數據提取更加方便,并能動態反映預算單位預算數據、用款計劃申請數據、未清款數據、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數據、資金結余情況等信息資料,為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管理提供了方便。
四、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規范監管行為
建立健全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對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加強財政資金的管理尤為重要。一個健全和完善的監督機制,應當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全過程,就是對預算單位在預算資金執行過程中的監督和控制。為進一步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適應農業部加強資金管理的要求,財會服務中心根據財政部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程序要求和具體原則及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特點,制定了《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規范》和《財會服務中心國庫集中支付處工作規范》。《農業部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規范》,為農業部各預算單位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規定了工作程序、具體要求,明確了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原則。《財會服務中心國庫集中支付處工作規范》規定了處長、副處長及業務崗位職責、要求以及業務規范、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要求財會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農業部各單位財會人員按照制度和程序辦事,規范資金的操作和監管。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農業部財會服務中心服務公約,增強服務意識,明確服務宗旨,強化服務規范,嚴肅服務紀律,進一步規范監管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作者單位:農業部財會服務中心、北京信息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