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聯營在有條件的發電企業,特別是大的集團公司與大的煤炭企業之間更可行,這樣就建立了一種互補的、長效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一種內部協調機制,可以減少煤電間不必要的摩擦,減少因為煤炭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秘書長王永干談煤電合作
“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簽約率不超過20%,新一輪煤電矛盾并沒有解決,國家發改委已上報國務院的《關于進一步做好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請示》中提出,要“繼續實行煤電價格聯動政策”,方案正待國務院批準。電力企業如何看待“煤電聯動方案”?如何從深層次解決煤電矛盾?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秘書長王永干日前就此接受了本刊的采訪。
煤電矛盾導致煤電聯動
王永干秘書長首先分析了煤電矛盾產生的根源。他認為煤電矛盾是市場體制與計劃體制的矛盾,煤炭價格已進入市場,在煤炭市場化前提下,如果煤價步步攀高,而電價仍然嚴守“行政審批”,無法適應電煤價格開放的市場變化。電力價格的市場機制很弱,不能及時合理聯動,結果使得整個發電企業效益迅速下滑。去年4、5月份應運而生的煤電聯動方案中,國家允許電價隨煤價上漲做出相應調整,調整周期為6個月。自2005年5月1日起,我國實行了首次煤電聯動方案,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上漲了2.52分。
據統計,自去年5月1日國家啟動并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方案以來,發電企業經營效益下滑、虧損的情況有明顯好轉,利潤自去年7月份開始連續實現同比正增長。2005年規模以上電力工業企業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038億元,同比增長21.41%,而去年1~4月利潤總額同比下降25.87%.但受到電煤價格上漲和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下降的不利影響,火力發電企業利潤增長緩慢,2005年全年僅增長2%.
電煤放開則電企虧損
“在電煤價格完全放開的情況下,發電成本大幅提高,而電價沒有形成適應市場的機制,發電企業效益繼續下滑甚至出現更多企業損虧的局面依然很可能出現。”王秘書長強調,這種說法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王秘書長解釋說,首次煤電聯動后并沒有完全消化電煤漲價因素,以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的數字與2004年6月至11月相比較,電煤漲價的“遺留問題”仍然沒有真正卸下發電企業的包袱。這期間,煤電聯動還有15元/噸左右沒有消納,鐵路運費每噸調高2.9元,煤質下降影響價格每噸上漲8.3元,除開電煤漲價要電力企業自行消化30%外,僅上述三項因素就使煤電聯動綜合缺口達到26.23元/噸。
也就是說,在電力企業看來,第一次煤電聯動的效果并未達到為發電企業完全減負的目標,而發電企業每購一噸煤就有積存的26.23元的“負擔”沒有被消化。
與此同時,電煤運輸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新投產機組的供煤將受其制約,特別是華中、華北、東北等地區的電煤供應不穩定因素較多。但是電煤質量和電煤運輸將仍然是影響電力供應的主要不確定因素,煤質下降影響機組出力下降甚至危及機組安全。
據中電聯燃料分會的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在五大發電集團中,火電企業的虧損面逐步增大。另外從大唐、華能集團的年度工作會上了解到,2005年由于發電用煤價格上漲,大唐、華能的成本上升分別是46億元、50多億元。如果電煤價格繼續上漲,發電企業將無力承受。
從統計數據客觀分析,目前的電煤價格及漲幅已達歷史最高水平。最近兩年時間,電煤每噸上漲高達115.16元,增幅73.8%.在此種情形下,假設2006年電煤價格按煤企目前的要求平均上漲15元/噸以上計算,即使不算運價的影響,加上去年26.23元/噸的缺口,則2006年約有40多元/噸的電煤價格增支因素需要實施煤電聯動,需相應調整上網電價2分/千瓦時以上,才能消化掉煤價上漲的因素。
煤漲電漲何時了
煤電聯動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發電企業經營的困難,但王秘書長表示,煤電聯動只是個權宜之計,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電煤漲價,使電力企業經營陷入困境。電力企業一方面應該從自身找原因,通過加強內部管理,降低能耗、提高效率來降低其發電成本。但電力企業自身再改革,再挖潛,也只能提高部分經濟效益,不可能完全消化掉煤價上漲帶來的巨大成本壓力,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煤價上漲這個大環境帶來的經營困難。王秘書長打了個比方:如果一個人只能挑100斤的擔子,他通過自身挖掘潛力最多能挑110、120斤,而你一下子給他增加到200斤,他再挖潛也不可能挑得起來,肯定要壓垮的。這兩年電力企業顧全大局,沒有埋怨煤炭企業,也沒有埋怨政府,畢竟建立市場機制需要一個過程。電力企業一方面主動加強和煤炭企業的溝通,一方面嚴格加強內部管理,全力消化電煤漲價的因素,同時寄希望于政府加強宏觀調控,防止電煤價格的大起大落。實際上,不能認為電煤市場化就是一味漲價,這也是一種不規范和無序競爭的表現,煤炭企業每一次調整價格都遠遠超過了國家的指導價格。而且,從煤炭出礦到電廠,每個環節都缺乏監管,熱值大大下降,電力供應緊張地區的煤質下降達300~500大卡,據統計,2005年直供電網綜合燃料發熱值同比降低127大卡/公斤,相當于發電企業因此增支7.6元/噸左右,造成電煤采購成本大幅上升。這就要求政府在宏觀調控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使煤炭價格有個更加合理的波動。要以科學的態度,測算出每個行業的合理利潤和電煤的市場價格,同時逐漸將聯動價并入到電價機制中,使其逐漸成為價格市場機制,不管是煤價的漲落,還是運價的漲落,都能在電價上反映出來。
煤電一體化誘惑了誰
據了解,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草擬《電力產業發展政策》,鼓勵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之間通過資產重組,實現煤電運一體化經營。
據悉鼓勵發展煤電運一體化投資項目新政策規定:要鼓勵煤電聯營。支持成立煤電運一體化公司,對煤礦與坑口電廠統一規劃、立項、建設經營。支持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之間通過資產重組,實現一體化經營。加強電力企業信息化建設,改進和再造電力企業的業務管理流程,推動企業組織結構創新,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一體化經營必須遵循的原則是“煤電投煤電,電煤投電煤”,即長期靠煤發電的企業要往煤企投資,產煤主要用于發電的公司要投向電力企業。有專家稱:“煤電聯姻”無疑是“計劃”與“市場”的絕妙結合,是打破壟斷的新嘗試。并有可能催生出若干個占據煤炭、電力、運輸等整個行業鏈條的特大型能源集團。
王秘書長對煤電聯營和煤電運一體化經營持肯定態度,認為其可以起到平衡行業間利潤的作用,并認為這是可以探索的、解決煤電矛盾的好辦法。從產業發展角度看,煤電運一體化是一個綜合能源產業的概念,電力和煤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煤電運一體化經營對構筑穩定、安全的能源體系將起到重要作用,也可以促進中國產業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煤電聯營和煤電運一體化對一些大型發電集團無疑是一種巨大的誘惑,王秘書長介紹說目前一些大型電力集團公司已經開始進行了這方面的探索和試驗,并納入了他們的發展戰略,如五家發電集團公司、神華集團、魯能集團等等。不過目前這種合作,多是集中在獲取煤炭資源、建立坑口電站方面。電力企業投資主要是為了獲得穩定優質的煤炭供應,投資主要考慮的是煤質是否符合發電的需要,交通是否便利等問題。從長遠看,大的發電集團為了應對能源的緊張,可能走上電力為主,同時經營煤炭、運輸及其它相關產業的能源集團。
但是王秘書長也指出,不能一說煤電運一體化,就讓所有的發電企業都與煤炭企業聯營,應該是在有條件的發電企業,特別是大的集團公司與有優勢的大型的煤炭企業之間更可行,這樣就建立了一種互補的、長效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一種煤電內部協調機制,可以減少煤電間不必要的摩擦,減少因為煤炭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總之不是所有的發電企業都要走煤電運一體化道路,這也不太可能。目前可行的辦法是煤電企業之間簽訂中長期合同,煤電企業成為長期戰略合同伙伴,雙方關系穩定,避免電煤市場的沖擊互相損害利益。比如發電企業要履行這些長期協議,就必須與煤炭和運輸企業聯合執行交易合同,將利益和風險一起傳遞給相關企業,將供需鏈條的每一個環節牢牢捆在一起。同樣面對一個長期穩定的協議,煤炭企業就會加大安全投入,避免事故,控制產量,確保自己的長期利益,從而在根本上解決礦難問題。
煤電運一體化發展起來,仍然會碰到很多困難,牽扯諸多的經濟利益。王秘書長提出,中國的大型電力公司仍然屬于國資委管理,煤炭企業則主要是地方國有企業。在體制上如何理順仍然比較困難。煤電運一體化在發展中必定要涉及到電力和煤炭體制,而目前這兩大行業的體制還不能完全支持能源產業政策的實施。王秘書長同時提出,如果都搞煤電運一體化,有可能在煤炭的銷售上出現保護主義問題,還有產權問題及煤電運一體化企業怎么運作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