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財政力助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
一、千方百計促進返鄉農民工就業。大力支持發展糧食、烤煙、養殖、蔬菜、油茶和水果生產,加快農村重點基礎設施等一批“三農”項目建設,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實施積極的就業鼓勵政策,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凡招用返鄉農民工并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本地企業自主招用勞動力或職業中介機構免費介紹返鄉農民工到承接產業轉移企業實現成功就業的,按每人5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新招用的返鄉農民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經考試合格上崗后,按每人15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實施返鄉農民工免費技能培訓,對返鄉農民工有初、高中學歷,本人愿意,可免費就讀技工院校,并給予每人每年1500元學費補貼;愿意接受并參加技能培訓的,按600元/人給予培訓補貼;對接受縣區統一組織培訓,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的農民工,適當降低辦證收費標準。
二、大力扶持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優化創業環境,降低返鄉農民工創業門檻,開辟農民工創業“綠色通道”。積極為自主創業的返鄉農民工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由縣區財政按規定給予適當貼息,幫助解決創業資金困難的問題;推廣“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對在農村開設農家店的,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給予每個店6000元的補助。實行財稅優惠政策,把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招商引資范圍,與外地客商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在登記注冊后,3年內按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部門安排給企業;對返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的,營業稅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且經調查核實無應納稅所得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和鼓勵返鄉農民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其他各種社會保險;認真解決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并享受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有關待遇;積極探索在主城區和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區域開發“農民工公寓”,妥善解決農民工生活居住問題;加大救助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返鄉農民工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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