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產品生產的批別或者客戶的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并據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各個批別產品的總成本以及單位成本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又稱為成本計算定單法。在分批法下,成本計算期與生產周期相一致,屬于不定期計算產品成本法。這種方法適用于單件小批量、多品種的生產類型。
在這一方法下,成本對象(或批別)的確定有兩種方法,一是根據客戶的定單直接分批組織生產,另一是依據客戶的定單并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的具體情況,按照企業內部定單分批組織生產。由于在以上兩種情況下,產品生產都是分批進行的,而且批量很小,所以,產品成本計算完全可以按照各個批別作為成本計算對象,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據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
在分批法下,對于各批產品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生產工人工資以及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一般根據有關原始憑證或者要素費用要分配表直接記入成本明細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項目中,至于在車間內發生的各項其他費用(如:間接耗用材料、管理人員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等),一般先按不同的車間進行歸集,分別記入各年制造費用賬戶中。月末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以后再記入各有關成本明細賬中制造費用成本項目中。由于分批法的生產周期長短不一,一批產品往往同時投產、同時完工。因此,在一批產品完工以前,該批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就是這批產品的在產品成本;當這批產品全部完工以后,該批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就是該批產品的總成本,用總成本除以該批產量,就可以計算出單位成本。
有時也會發生一批產品跨月先后完工的情況,而且爭次對外銷售,在這種情況下,可對先完工的產品按計劃成本或估計成本入賬,等到這批產品全部完工以后,再對這批產品的實際成本進行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