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市各主管部門、資產經營公司、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蘇財會[2005]13號)的規定,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年必須參加脫產繼續教育,現將二〇〇六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按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分別組織培訓。
參加高級培訓的對象為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的會計人員或大中型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參加中級培訓的對象為取得會計師職稱的會計人員或單位財務負責人;參加初級培訓的對象為取得初級會計職稱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二、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分兩大類,即: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內容如下:
1、企業類主要培訓新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具體講解《基本準則》、《存貨》、《固定資產》、《資產減值》、《債務重組》、《或有事項》、《收入》、《所得稅》等內容。
2、行政事業類主要培訓《編制二〇〇七年部門預算和政府專項資金預算的原則、程序和要求》、《政府收支科目改革講解》、解讀《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我國會計準則的建設成就與發展趨勢》、《會計基礎知識100問》,并就《會計基礎知識100問》進行閉卷考試。
三、培訓時間:
從九月份起分期組織培訓,至年底結束。每期培訓時間為三天。
四、培訓安排:
各市(縣)區財政局、市各主管部門、資產經營公司、集團公司負責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報名工作;江陰市、宜興市、錫山區、惠山區財政局負責本地區中、初級會計人員的培訓實施工作。市區(不含錫山區、惠山區)各單位的培訓名單于9月9日前報市會計管理辦公室(縣前西街115號一樓,電話82728576)。無歸口部門的單位和非在崗持證人員可直接至培訓機構報名。具體培訓日期、地點由培訓機構負責通知。
培訓考試合格后,統一頒發《無錫市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合格證書》,該證書是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檢查換證以及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審等的必備條件。
無錫市財政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