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保護會計人員權益,我局于2006年3—4月為未參加2005年度繼續教育的市直會計人員補辦了繼續教育培訓班,但仍有部分會計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學習。依據《會計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及《山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對逾期仍未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予以公告(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為保證2005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發工作順利實施,切 實維護廣大會計人員權益,請未參加規定年度繼續教育培訓的會計人員在2006年8月15日—9月15日到下列培訓網點(名單后附)參加培訓。根據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換發2005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進行在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注冊的通知》(魯財會[2006]14號)的相關規定,對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又不在指定時間內參加補辦培訓班的持證人員,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和換發新證書。
特此公告
濟南市財政局
200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