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
①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②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③被投資企業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④被投資企業持續2年發生虧損;
⑤被投資企業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2)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
①影響被投資企業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企業出現巨額虧損;
②被投資企業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企業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③被投資企業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企業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④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