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憑證是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增加的經濟業務填制的。填制收款憑證的要求是:
(l)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必須是先收款,后填憑證。
(2)在憑證左上方的“借方科目”處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
(3)填寫日期(實際收款的日期)和憑證編號。
(4)在憑證內填寫經濟業務的摘要。
(5)在憑證內“貸方科目”欄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對應的貸方科目。
(6)在“金額”欄填寫金額。
(7)在憑證的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8)在憑證的下方由相關責任人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