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生產各種型號的玻璃鋼游艇,每開發一項新產品都需要模具。請問:外購的模具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如果外購材料自制模具,則外購材料支付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答:外購模具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關鍵看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資產的標準。《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或者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有些模具雖然價值很大,但往往是一次性使用,像這樣的模具仍屬于低值易耗品,其進項稅允許抵扣。如果符合上述固定資產的條件,則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外購材料自制模具,屬于“自產自用”,應當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其外購材料支付的進項稅額也允許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