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業企業2002年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2月1日銷售產品一批,售價40000元,應收取的增值稅額為6800元,該商業增值稅率為17%,產品已經發出,貨款尚未收到。
(2)2月5日企業收到買方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一張,付款期為3個月,面值為46800元。
(3)企業于3月1日將該商業匯票到銀行貼現,貼現息為300元,貼現凈額已存入銀行。
(4)5月7日,企業收到銀行通知,付款單位無力支付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款項已從該企業的銀行賬戶收取。
(5)5月20日經雙方協商,企業收到對方新開出的期限為3個月、面額為46800元的商業承兌匯票。
要求:編制分錄
(1)借:應收賬款 46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
(2)借:應收票據 46800
貸:應收賬款 46800
(3)借:銀行存款 46500
財務費用 300
貸:應收票據 46800
(4)借:應收賬款 46800
貸:銀行存款 46800
(5)借:應收票據 46800
貸:應收賬款 46800
2.A公司于2002年5月10日銷售商品收到一張面值為100000元、期限為90天、利率為9%的商業承兌匯票。6月9日A公司因急需資金持此票據到銀行貼現,貼現率為12%.該票據到期后,付款單位和A公司均無款支付,A公司收到銀行通知,已將該貼現票款轉作逾期貨款處理(該商品增值稅率為17%)。
要求:(1)計算貼現所得額。(2)作出有關會計分錄。
(1)貼現所得額計算如下:
票據到期值=100000+100000×9%×90/360=102250(元)
貼現息=102250×12%×60/360=2045(元)
貼現所得額=102250-2045=100205(元)
(2)有關會計分錄為
a.收到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547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530
b.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100205
貸:應收票據 1000000
財務費用 205
c.付款單位無款支付,轉作逾期貸款時:
借:應收賬款 102250
貸:短期借款 102250
3.某公司銷售產品一批,價目表中該產品價格(不含稅)為100000元,增值稅稅率17%.商業折扣10%,現金折扣為“10/5,N/10”。客戶于第三天付款。
要求:采用總價法編制銷售產品、收到貨款的會計分錄。如果客戶于第十天付款,則收到貨款時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銷售產品時:
借:應收賬款 105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300
客戶于第三天支付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94770
財務費用 10530
貸:應收賬款 105300
客戶于第十天支付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105300
貸:應收賬款 1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