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基金結余是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滾存結余。為了反映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的結余,會計核算上,應設置“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科目。
期末結轉“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入時,應將“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入”科目期末余額轉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科目,借記“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入”科目,貸記“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科目;期末結轉“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出時,應將“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出”科目期末余額轉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借記“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科目,貸記“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出”科目。
例1:年末某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將“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入”科目貸方余額60000000元結轉到“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科目。其中,醫療保險費收入58479000元,利息收入1000元,上級補助收入630000元,下級上解收入370000元,財政補貼收入500000元,其他收入20000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收入——醫療保險費收入58479000
——利息收入1000
——上級補助收入630000
——下級上解收入370000
——財政補貼收入500000
——其他收入20000
貸:社會統籌醫療基金6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