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4 22:45 來源:周昌仕
【摘要】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以來,人民幣不斷升值,企業面臨的折算風險、交易風險和經濟風險等外匯風險倍增。企業應準確甄別外匯風險,利用合同條款、財務技術、資產組合、金融工具和海外投資等措施合理規避風險。
【關鍵詞】人民幣匯率變動;外匯風險;風險甄別;風險規避
外匯風險是企業對外貿易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可能。外貿活動中某一方面或者某個環節的問題,都有可能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降低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自2005年7月21日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以來,人民幣升值幅度和匯率變化的不確定性逐漸加大,使企業的經營收益和長遠戰略面臨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外匯風險倍增,企業的生存受到威脅。因而,熟練掌握并運用國際慣例,規范外匯業務的操作和管理,強化風險識別和防范能力,是企業外匯業務安全和高效運行的根本保證。
一、人民幣匯率變動對企業外匯風險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變動對企業外匯風險的影響不僅涉及貨幣因素,而且涉及國際慣例、貿易規則以及國內外法律條款等非貨幣因素,最終體現于企業外匯業務成果的不確定性,主要包括折算風險、交易風險和經濟風險。
(一)折算風險
折算風險是企業由于匯率的經常性變動而存在的潛在外匯風險。折算風險產生的損益多表現為會計意義上的賬面損益,并不能完全代表企業實際經營成果的好壞,因此有學者認為它沒有實際意義。然而,由于折算風險可能增加企業財務報告、納稅和利潤分配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企業貸款的信用額度,因此需要重視折算風險的管理。
1.外幣交易的折算風險
企業面臨的主要折算風險就是外幣交易的折算風險。我國會計準則不允許企業將發生的外匯業務直接以外幣金額記錄。當企業進行外幣交易時,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企業的交易結算業務應按照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其近似匯率)折算后在會計賬目中逐筆記錄,決算時,要區分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分別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或公允價值確定日即期匯率進行折算,其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匯率的經常性變動會增加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或其近似匯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或公允價值確定日)即期匯率差異和匯兌差額的不確定性,增大企業的折算風險。
2.合并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風險
有學者認為,折算風險特別表現在跨國公司中。事實上,合并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風險只存在于極少數境外投資的跨國公司,是國內跨國公司將國外子公司按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換算為本國貨幣時外幣折算損益的不確定性。按規定,當公司將境外經營子公司的財務報表并入集團公司財務報表時,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所有者權益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其近似匯率)折算;外幣折算差額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匯率的經常性變動會增加外幣折算差額的不確定性,增大跨國公司的折算風險。
(二)交易風險
實行新匯率制度以后,企業所面對的主要風險是交易風險。交易風險起源于尚未結清的、以外幣定值的應收或應付款項,主要反映以外幣定價合同的本幣價值,因債權債務款項的結算或清償發生在匯率變動以后而可能受到的損失或影響。與交易風險密切相關的是國際貿易及國際資本流動,如進出口信貸期滿后將要進行的付匯或收匯,外幣貸款本息的償付或收取,海外投資的股息、紅利、特許權使用費等收益的匯寄以及資本的回收等。
1.對外貿易交易或結算的風險
對外貿易交易或結算的風險是目前企業最常遇到的外匯風險,即以即期或延期付款為條件的商品或勞務進出口交易中,在貨物裝運或服務提供后,貨款或服務費用尚未收支這一期間,外匯匯率變動發生的危險。若本幣匯率升值,出口企業將承受出口收入減少的風險;若本幣匯率貶值,進口企業則承受進口支出增加的風險。例如,2007年春季廣交會期間,A企業為留住一美國新客戶而以保本價平均每套5.3美元簽約出口6 000套酒杯。簽約時人民幣匯率1美元=7.726 8元人民幣,A企業當時考慮玻璃器皿的生產周期比較短,與客戶初次成交,況且合同數量也不大,因而沒有采取保值措施。由于信用證遲遲未到使交貨期一再推遲,直至8月10日才收匯,當日的匯率中間價已經變為1美元=7.569 8元人民幣,企業只收入240 720元人民幣,與按成交時匯率收入245 712元人民幣相比,發生匯兌損失4 992元人民幣。
2.對外債權債務清償的風險
這種風險發生在企業以外幣計價的國際投資借貸活動,即外匯匯率在企業以外幣計價的債權債務未清償前發生變動而存在的匯率波動風險。企業國際投資和借貸期滿后,外幣貸款的本金與利息的償付或收取,海外投資的股息、紅利、特許權使用費等收益的匯寄以及資本的回收等都會產生外匯交易風險。例如,B企業為上勾花網產品,2007年年中從意大利客商處引進了一批加工設備,由于技改項目運行的周期比較長,需要經過簽約、開證或支付定金、國外發貨、接貨、安裝調試、設備驗收等繁雜的流程,合同的執行期一般都超過半年,其間匯率隨時有可能變化。B企業申請了期限為半年、本息合計32萬美元的銀行貸款,當時的人民幣匯率恰逢破8,貸款本息約合人民幣256萬元。半年后,人民幣對美元升值為1美元約兌換7.8元人民幣,企業償還32萬美元的本息約合人民幣249.6萬元。與期初相比,發生匯兌盈利6.4萬元人民幣。
(三)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匯率變動對企業未來經濟活動的影響。人民幣升值時,出口產品價格提高,運用價格和收益需求彈性原理分析,出口企業可以有兩種戰略選擇:其一,維持單位產品人民幣價格不變或設法提高價格,這會導致產品尤其是價格需求彈性較大產品的銷售數量下降,企業未來經營現金流量將有所下降;其二,如企業看重的是產品的市場份額,即維持人民幣升值前銷售量不變或繼續擴大銷售,企業可采取降價策略。可見,經濟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要取決于價格、銷售量或成本的變動對匯率變動的反應程度。企業若想在外匯經濟風險中保持穩健經營,就必須要考慮其產品的價格需求彈性,而一家企業的產品是否具有彈性,主要取決于其產品在國外市場是否有其他同類產品的供應渠道或替代品。我國出口的產品大多處在國際分工的下游,大多是發達國家產業轉移的標準化產品,替代品較多,市場需求彈性較大,在人民幣升值期間企業應盡可能回避使用漲價策略。
二、人民幣匯率變動下企業外匯風險的甄別
(一)折算風險的甄別
折算風險的衡量要受到折算匯率選擇的影響,而企業使用哪種會計折算方法要受到我國現行會計準則的規范。在企業財務報表中按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折算的有關“外幣計價的貨幣性項目”會承受外匯風險,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的差額為受險凈頭寸。正凈頭寸表示人民幣升值,企業將受損;負凈頭寸表示人民幣貶值,企業將受益。企業在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后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會計準則》明確了折算方法和損益記錄方法,現有財務資料可以反映出折算風險頭寸的大小。
(二)交易風險的甄別
交易風險作為企業最常見并能直接感受到的外匯風險,應該作為識別與衡量的重點。識別交易風險,企業應從交易風險的具體表現加以分辨:一要看企業是否進行了以外幣結算的商品或勞務進出口;二要看企業是否有借入或貸出的外幣資金;三要看企業是否擁有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或負債;四要看企業是否存在外匯金融資產交易,如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等。在匯率變動的前提下,當企業有上述業務交易之一,即可認為企業有存在外匯交易風險的可能。對交易風險的計量應從對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分析開始,即按不同幣種對各項風險性資產和負債分類,從企業的外幣應收項目中減去外幣應付項目,再搜集資產負債表以外的有關經濟信息加以調整,得到各種外匯比重的凈頭寸。
(三)經濟風險的甄別
經濟風險是匯率變動對企業未來收益和成本的更為深遠的影響。經濟風險甄別屬于一種涉及財務、市場營銷、產品生產和供應等諸多方面的經濟分析過程,需要從總體上判斷企業的未來現金流量,不可能用一般的甄別方法簡單衡量經濟風險。鑒于國內相關研究零碎而未形成統一認識的現實,通過引用國外較成熟的研究成果預測經濟變量的變動,根據企業價值變動和匯率波動的相關關系進行經濟風險的衡量和管理較為切實可行。
三、人民幣匯率變動下企業外匯風險的規避
(一)利用合同條款規避外匯風險
利用合同條款規避企業外匯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選擇
合同期限法。對于目前存在的人民幣的升值預期,進口付匯企業簽定時間較長的合約比較有利,而對出口收匯企業而言則時間較短的合約相對有利。企業在簽訂涉外貿易合約時,應盡可能地將收匯時間提前;同時確定收匯金額和收匯日期,并在合同中加入匯率風險條款。二是選擇合同貨幣法。在外貿合同遠期收付匯中,爭取收匯用硬幣,付匯用軟幣。三是價格調整法。如在進口時使用硬幣作為計價和支付貨幣,可在確定價格時將進口價格相應壓低;相反,如在出口時使用軟幣作為計價和支付貨幣,則在確定價格時可以將出口價格相應提高,把匯差損失分攤到價格中去。這一辦法通常較多適用于成交后進口付匯或出口收匯間隔時期較短的交易。四是加列復合貨幣保值條款法。應用傳統的商業法規避外匯交易風險,是以合同雙方的實力、對軟硬幣的判斷為前提,因而很容易引起爭執,影響交易進展;而且,一旦國際局勢發生驟然變動,對軟硬幣走勢的判斷發生誤差,就將形成企業難以承擔的損失。因此,可采用多種貨幣對合同計價貨幣保值,以求減少合同計價貨幣價值的波動幅度。
(二)利用財務技術規避外匯風險
利用財務技術規避企業外匯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提前或延期結匯。提前或延期結匯是指通過預測匯率變動趨勢,提前或延期收付外幣債權債務,以避免損失或獲得好處。提前或延期結匯也是控制匯率風險的有效方法,可以用于進出口,也可以用于對外借貸。在出口或對外貸款的場合,如果預測計價貨幣貶值,可以在征得對方同意的件下提前收匯,以避免該貨幣可能貶值帶來的損失;反之,如果預測該貨幣升值,則可以爭取延期收匯,以獲得該貨幣可能升值帶來的好處。二是福費廷。福費廷適用于長期貿易融資的場合,是一種無追索權的貼現。在銀行或專門的包買商對進口商資信調查后,允許進口商延期款,而出口商可以將進口商開具的遠期票據賣給包買商,從而取得現款,并且票據拒付的風險一并轉移給包買商。
(三)利用資產組合規避外匯風險
企業可通過經營全球化、多樣化使外匯風險降到最低程度,這也是我國企業要采取大型聯合經營模式的原因所在。中石化公司是我國開展國際化經營的先驅,已在20個國家或地區設立二級機構近40個,其經營也由單一進出口貿易向以石油、化肥和橡膠為主的轉口貿易、易貨貿易、期貨貿易發展,并積極開發相關的航運、信息、保險、高科技等領域,使公司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始終處于主動地位,這充分證明了業務全球化、經營多樣化對分散企業經濟風險的卓著成效。
(四)利用金融工具規避外匯風險
盡管目前金融產品種類不是很多,但企業完全可以通過銀行提供的外匯結構性存款業務來實現大額資金的保值增值,也可以通過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匯率變動險,一旦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結合自身經營實際和資金運用情況,企業可以通過有效地規劃匯率風險的預警機制,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規避外匯風險。
(五)利用海外投資規避外匯風險
匯率政策調整后,人民幣的不斷升值增大了出口企業的經濟風險,但國家鼓勵對外投資。在此背景下,企業可以考慮調整發展戰略,更多地投資海外,通過建立海外原材料供應基地、直接接近目標市場建立生產基地、購買國外的品牌和研發力量以及通過投資進行對沖等,既可以規避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出口的沖擊,也可以避免出口部門之間的惡性競爭,從而提高防范外匯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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