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8 15:31 來源:陳宋生
摘要:本文探討新資產減值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的運用。在回顧了公允價值的產生與發展后,分析公允價值在資產減值中的運用情況,指出其中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因而會影響資產減值會計準則的實際效果。基于此,應適當改進公允價值在資產減值中的運用方式,包括延緩采用公允價值、設立過渡期、引入全面收益表、改進業績考核辦法。文中最后提出今后進一步研究方向。
關鍵詞: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公允價值
2007年7月1日開始,上市公司將正式實施資產減值會計準則。資產減值準則中最明顯的特點是引入公允價值概念,并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那么在目前市場機制尚不完善條件下,公允價值難以合理預計情況下引入公允價值能否達到預期目的呢? 基于此,本文擬回顧公允價值的產生與發展歷史后,探討公允價值在資產減值中的應用情況,進而分析公允價值運用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并剖析其內在原因,最后提出改進建議。
一、公允價值在資產減值準備中應用情況
1. 公允價值的產生與發展
20 世紀80 年代美國200 多家金融機構因從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財務困境,但是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的會計報表卻向外界傳遞出經營狀況良好的信息,引致美國會計界反思金融工具確認、計量及披露是否存在什么問題。1990 年9 月美國SEC 主席首次提出應當以公允價值作為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此后,FASB先后頒布了SAFS105、107 和115 等一系列會計準則,致力于推動公允價值的運用,2000 年2 月發布了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七輯( SFAC7) 《在會計計量中運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2004 年發布新的財務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公允價值計量》。受此浪潮影響,1999 年IASB ( 2001 年4 月被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取代) 發布了第39 號國際會計準則( IAS39) 。該準則規定,特定的金融工具特別是為交易而持有或可供出售的衍生工具、負債及權益性證券,必須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始料未及的是,該準則發布后遭致多方質疑甚至抨擊。2001 年1 月,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金融工具聯合工作組公布了金融工具和類似項目的準則草案和研究報告,要求對所有的金融工具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新公布的第41 號國際農業會計準則中也要求采用公允價值。2001 年8 月,IASB 宣布將著手對IAS39 進行修訂。2002 年,修訂方案的征求意見稿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稿建議,在與金融工具相關的交易發生時,給予企業對金融工具應用公允價值會計的不可撤銷的選擇權。2003 年12 月,IASB 發布了修訂后的IAS32 和IAS39,修訂后的準則改進不少。目前頒布的國際會計準則中共有十幾個涉及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目前公允價值會計在各國理論與實務界呈現良好發展勢頭。但是FASB 和IASB 尚未對公允價值概念及理論予以深入研討,亦未看到它們修訂公允價值概念。謝詩芬[1]認為這是因為西方國家偏重實證研究,而無人就此進行深入規范研究所致。除此之外,公允價值的確認與計量確實難度太大也應是主要原因之一。
最明顯的例證就是最高證券國際組織1996 年曾經委托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在1999 年之前制訂出一套核心準則,并承諾給予實質上的支持,除衍生金融工具準則涉及公允價值而難以按時完成外,其他準則基本完成,也說明此準則太難。中國銀監會曾在2003 年委托某高校就衍生金融工具進行過專題研究,本人也參與其中,但最后研究結果還是差強人意。
總之,目前從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到各國會計準則制訂機構,都比較熱衷于公允價值的推廣與運用,雄心可鑒,結果差強人意,存在諸如缺乏詳實具體操作指南、各國之間準則差異較大等問題。所有這些經驗教訓為我國制訂準則提供了正反面素材,避免了少走很多彎路。
2. 資產減值會計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應用
資產減值會計準則中大量提及公允價值的應用,其中第三章中提到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時,認為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并提出確認的幾個原則。第五章中提出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亦按前述方法處理。這里體現出對減值的估價就高不就低,而不是日常計量存貨成本時采用就高不就低的謹慎性原則,這可能本身在于減值已是一種謹慎性原則的體現,不需要采用雙重謹慎原因,為了求得一種平衡的緣故。
準則第六章論及商譽的減值處理時,提到在將商譽的帳面價值分攤至相關資產組時,應當按照各資產組的公允價值占相關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比例進行分攤,公允價值難以計量的,按照資產組的帳面價值占相關資產組帳面價值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公允價值本身要求會計人員大量進行職業判斷,而分攤更是一種職業判斷,連續兩步的職業判斷,最終結果可能更多體現的是會計人員的藝術智慧而不是一種嚴格的會計原理推導結果,或許這正是給人“會計是藝術”口舌的原因所在。
第七章披露中,提到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資產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可收回金額按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的估計基礎。信息披露歷來被視為資本市場最好的“防腐劑”,越是透明,可以消除更多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減少尋租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因而本準則中重點強調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原因所在。
二、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公允價值運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剖析
1. 理論本身固有的缺陷引致公允價值的運用不可能盡善盡美。追求精確的結果可能反而是把情況搞得更為混亂[2]。完善的理論導致不完美的甚至是糟糕的結果,而看似不完善的模型如CPMA 模型,盡管存在一些問題,但實踐上常常證明其很有用處。會計理論框架本身是理論對現實的妥協或折衷,否則就不需要以收付實現制建立起來的現金流量表在會計報表中占據如此重要的角色。公允價值就理論視角而言能較好反映資產真實價值,有利于管理層及利益相關者的決策,更符合財務報告目標要求。但是實踐中可能并不能達到美好的愿望,這不是個人智慧而是基于理論本身的自身特點所決定。
2. 公允價值本身存在的問題。公允價值大多被看成一種計量屬性,或者說是多種計量屬性的總稱。按照FASB 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只要沒有相反的證據,在初始確認時已付或已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即歷史成本或收入,通常被假定為近似公允價值; 現行成本和現行市價因是市場確定或是可觀察的市場金額,是公允價值; 現值只需排除以特定個體計量為計量目標,采用市場上達成的價格,即以公允價值為計量目標的現值亦符合公允價值定義; 可實現凈值雖是未經貼現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但只有時間不長、物價穩定,一些短期的應收應付項目的可實現凈值亦可視為公允價值。與另外五種計量屬性相比,公允價值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第六種計量屬性,而僅僅是另外五種計量屬性在市場交易形式下的一種再現或重復。它是一種多屬性的交叉重合,在計量屬性上具有“三性”,不確定性,很難斷定公允價值本身究竟是現行市價還是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變動性,因市場交易具有可直接確認、可觀察、只能估計等多種情形,因而公允價值會隨市場交易情況的變動而變動; 集合性,公允價值是在市場交易情況下對另外五種計量屬性的一種再現或重復,實際上是多種屬性的集合。
但是,倘若將公允價值視同一種計量屬性,那么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如何區分? 如果說公允價值包含了所有的計量屬性,而公允價值本身又是一種計量屬性,邏輯上就無法自圓其說。
有些學者提出公允價值是一種計量目標,這似乎解決了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關系問題。公允是一種特定主體而言的,價值是所有物品的量化標準,公允價值的目標只能針對特定主體,顯然脫離了引入公允價值的本原意義。所以,這一說法也難以服人。
由于公允價值具有計量上的“三性”,因而其所形成的會計計量模式在理論上是令人困惑的,FASB 亦未就公允價值計量提出一個完善的理論框架。這樣產生了一些問題,主要有,信息質量的可靠性難以保證,公允價值計量雖然在財務報表中能提供更為相關的信息,但因其自身具有的“三性”,因此難以滿足會計信息可靠性的質量要求;實際操作難度,有不少項目如沒有相關市場價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不容易確定;公允價值計量可能增加財務報表項目的波動性。反映外部環境等變化所引起的損益的變動,可能并不能提供非常相關的信息,甚至可能誤導財務報表使用者。系統性風險列于財務報表內,可能并不能提供相關的信息。
3. 公允價值作為一種技術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技術變化發生作用需要組織制度變化相適應,如注冊會計師法的修改。正如諾思所言,技術本身并不能說明一系列長期性變化,因為技術沒有發生過具有深遠意義的變化,或者說技術變化沒有帶來實現其潛力所需要的那種最根本的組織變化[3]。公允價值的運用本身是一種技術,要真正起作用須有相關的配套規制才能起作用,王躍堂等認為,主要有高質量的審計準則、具有競爭性和獨立性的審計師、對準則解釋和應用的監管機制、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具有競爭力和接受專業教育的管理人員,對高質量財務報告文化需求和氛圍,以及商界普遍存在的有關誠信的人文精神[4]。此外,公允價值的運用本身會引致一些商譽的產生,而商譽本身就存在很多缺陷,Davis 認為,商譽可能是無形資產中最捉摸不透的,因為很難明確地決定它究竟是什么,在實務操作中,它涉及到各種因素,包括能為現有企業相對新生企業的優勢作出貢獻的因素,以及能提高公司潛在收益的任何因素[5]。然而,為商譽的大多數因素確定一個可驗證的價值,目前的計量技術遠遠不夠。
4. 利用公允價值確認減值導致大量盈余操縱。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操縱是大多數學者與實務界人士都意識到的一個問題。國外研究也表明這一點,如Zucca 研究發現,美國大多數公司是在盈利達不到日常水平期間對其資產進行減值( 巨額沖銷) ,但仍有25%的公司是將減值與其他利得或高乎尋常的盈利相沖銷( 收益平滑化) ,這些結果支持了減值被用于盈余操縱這一論點。既然資產減值更多的是會計人員的一種職業判斷,有誰又能否認我國的資產減值不可以用來進行盈余操縱呢? 如為了達到證監會要求的IPO 資格、避免ST或達到配股要求資格,不惜巨額沖銷或微利,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所以,本準則才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就理論上而言,上述政策是一種合理的選擇,采用逆向歸納法推理,只有政府采用這一策略,企業才會選擇如實地反映減值,而不會或盡可能少地盈余操縱。但是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假定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不犯錯誤( 當然不可能) ,實際上如果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資產可能就會從減值轉為升值; 另一方面,假定會計人員可能過失犯錯誤( 事實上確實如此,這里不討論主觀故意的問題,這一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存在,此時制度失靈) ,那么可能會多估計資產減值,那么我們的制度就不允許人犯錯誤嗎? 當然有關部門規定不能將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可能出于兩害相權取其輕,只有犧牲一頭罷了。
5. 實施時間過于倉促。本準則從2006 年2 月15日正式頒布到2007 年7 月1 日實施,從準備到正式實施不到10 個月,時間是否過于倉促? 歐洲企業在2001年就知曉要在2005 年采用國際會計準則,但事后調查發現他們未充分考慮該準則對財務信息披露的新要求,它們用了三年時間還沒準備好,而國內的上市公司準備時間之短,前所未有,上市公司任重道遠。
6. 公允價值在我國的實施有過不成功的先例,這次能否成功拭目以待。我國2001 年1 月18 日修訂發布的《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投資》和《存貨》等會計準則中,曾引入過公允價值。在一年不到的時間內,有關部門就拋棄公允價值計量方式,改按帳面價值計價,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利用此準則大量盈余操縱。《企業會計制度》針對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和以“放棄非現金資產”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等業務的處理,改按帳面價值入帳的改革政策,無疑是面對準則執行機制缺乏效率的現實環境,為遏制企業濫用所謂的“公允價值”操縱盈余,保障會計信息的質量而作出的明智之舉[4]。
三、改進建議
( 一) 已有建議評析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有關學者和實務界人士提出了諸多改進建議,主要有:
1. 一些學者認為加強績效考評制度管理,將績效指標層層分解、細化,指標之間相互制約,有助于縮小上市公司利用公允價值產生資產減值進行盈余操縱的空間。我們知道,這些指標體系在某種程度上會縮小操作空間,但能起多少作用尚難預料,何況誰來考核指標,能否保證指標的公正將是一個難題,中國證券委曾推出的SP 政策中配套指標,不也是被上市公司大肆盈余操縱嗎?
2. 一些實務界人士倡議加強對諸如會計公司的監管,會計公司會對公允價值的確認起到一種公司治理的作用。但在目前會計公司之間競爭慘烈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可以在如此眾多的會計公司之間選擇,上市公司購買“ 審計意見” 應當是十分容易實現的事情,否則何以上市公司出現如此多問題,我們又看過多少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科隆、新韁德隆都曾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傾間倒覆,不知以后還有什么類似“ 隆”的出現。就是號稱會計規制最完善的美國資本市場還曾出現百年老店“ 安達信” 因為安然公司做假現象,最終拖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有人可能會認為,加強審計委員會的作用,通過它來聘請會計公司,將有助于會計公司保持獨立性,但是審計委員會仍是由董事會控制,而董事會又由股東大會控制,在一股獨大現象下,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又何以保證呢? 還有學者建議采用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指定由哪一家會計公司為上市公司服務,而這又將使會計公司受制于注協,注協將又成為各家會計公司的“婆家”,會計公司的獨立性又何以保證。
3. 有人認為完善相關配套法規抑制確認公允價值的確認真正公允,實際上制度的形成不僅是形式上的更是實質上的內在機制完善的過程。公允價值的合理運用應當是制度形成的結果,而不是原因。把結果與原因混為一談,只能是本末倒置。
4. 為了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而犧牲中國特殊性是否有必要,值得商榷。財政部聲稱的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是貨真價實的,IASB 主席戴維·泰迪在參加了2006 年2 月15 日發布會時說,“通過采用新的中國會計準則體系,中國的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實質上的趨同”。財政部金人慶則認為,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主要有兩方面好處,對投資者而言,有利于請進來和走出去,有利于會計審計本身國際化。要知道,美國和歐洲還在為美國通用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孰優孰劣爭吵不休,遲遲未能將國內會計準則國際化,韓國等國家對國際會計準則也持保留態度情況下,作為會計準則建設相對落后的我國,似一夜之間就步入國際化,實在令人憂慮。政策法規準則出臺本應是一個多方角力長期博弈的結果,多方的爭論與最后的妥協才能使準則真正落到實處,而不是單邊政府推動跑步進入,我們難道吃這方面的虧還不夠嗎?
( 二) 改進建議
1. 從2007 年開始設立一個公允價值使用過渡期,長度以3 年到5 年為限,在過渡期內,將以公允價值和非公允價值計價確認的資產減值同時披露,看看市場對此的反映結果如何,如果公允價值披露方式能夠得到市場認同,則正式采納公允價值計價方式,如果效果不如人意,可以考慮暫緩實行或干脆取消。
2. 暫時保留現行減產減值計提方式,部分行業或地區進行小范圍試驗。正如建立經濟特區一樣,可以在部分市場機制比較完善的地區或行業小范圍推廣使用公允價值會計,而不是如此大規模地在所有上市公司推廣公允價值,發現問題再予以改進,這樣造成的損失可能會小些,避免2001 年當年推廣公允價值當年取消的狼狽做法。
3. 設立全面收益表反映公允價值給上市公司帶來的變化。1993 年美國SEC 主席Scutton 提出增設一份新的報表,容納現在資產負債表中按公允價值確認的某些利得和損失,在這張收益表中報告。該文第一次提出了企業應編制一份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之間的新報表以“調整一個時點財務狀況和一個時期內盈利的不協調”。FASB1997 年6 月正式發布了第130 號“報告企業全面收益”的準則公告,使報告全面收益的報表成為美國企業一整套財務報告的第四張會計報表。之后,英國等國家和IAS 紛紛采用類似方案,解決了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實現的損益揭示問題。本人認為這一做法既滿足了市場對于公允價值的需求,又不觸及原有報表的實質內容,是一種一舉兩得的雙贏局面,不知道相關決策層為何為考慮這一選項,既然國際化,為什么在這一點上不國際化呢?
4. 按公允價值計價產生的減值準備僅僅披露,而不在表內反映。Grover 提出,公司應該在其財務報告中披露即將發生的重構費用,但只有當這些重構費用實際發生時才能將其列為費用。[2]是否可以將按公允價值計量減少的資產僅僅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財務分析師或投資者就將能夠知道企業實際情況,會自動進行換算。這樣也達到決策相關性,又避免了將其直接沖銷利潤的做法。或者可以考慮區分各種情況披露,一部分確定性大的在表內披露,一部分在表外披露。或者在利潤表中單列一行予以補充披露。
5. 改進考核辦法。按公允價值產生減值時沖減過去的盈利,以此進行前期考核調整,可以減少一部分盈余操縱的沖動。管理者進行巨額沖銷時,這實際上表明了過去的盈利被高估了,于是他要求管理層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巨額沖銷,來改正即降低過去的盈利。當然,以上說的一些方法也僅僅是一時之計,從長計議,還是應在完善公司法理結構上下功夫,否則還有可能出現其他的操縱現象。正如王躍堂等所言,公司治理結構是嚴格執行會計準則內部保障機制,因此市場監管機構必須將公司治理結構監管作為一項基礎工作引入監管范疇,著眼于信息的源頭,以此提高信息披露監管的水平和效率。
總之,雖然公允價值會計能更好地反映當前經濟環境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更符合實物資本保全的要求,更有利于提高財務信息的相關性,但是,認為公允價值會計極可能取代歷史成本會計成為21 世紀最主要的計量模式,尚言之過早。今后發展的趨勢是,在相當長時間內,歷史成本會計和公允價值會計可能同時并存。
參考文獻:
[1] 謝詩芬,2005,“公允價值會計審計研究動態: 國際視野與無形資產視角”,會計之友第6 期.
[2] Grover,M. B.,2000,“模糊會計原則”,《現代財務會計理論———問題與爭論( 第5 版)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年版,pp.334- 335
[3] [美]道格拉斯·C·諾思,陳郁等譯,《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
[4] 王躍堂、孫錚、陳世敏,2003,“會計改革與會計信息質量———來自中國證券市場的經驗證據”,選自陳工孟、芮萌主編的《中國股票市場實證研究》( 東北財經出版社2003 年版) pp.353- 365.
[5] Davis,2000,“商譽會計: 該全面修訂了”,《現代財務會計理論———問題與爭論( 第5 版)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年版,pp.360-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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