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轉型時期的特殊需要,會計委派制應運而生。實行會計委派制能為財產所有者提供可靠的監督,既可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的發生,又有利于對會計隊伍的統一管理,促進會計工作的職業化和社會化,增強了對經營管理者監督的有效性和實效性。但會計委派制是一種典型的政府行為,違背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要求,向中小企業委派會計應慎行。
[關鍵詞] 會計委派制;模式;疑義分析
由于我國的經濟運行機制正在處于“轉軌變型”的特殊時期,一些企業利欲熏心,公然以虛假會計信息來達到其非法獲利的目的,使會計誠信遭受到嚴重的踐踏。為了防止會計信息失真,加強企業會計誠信建設,會計委派制應運而生。會計委派制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新事物,我們有必要對其利弊進行深入探討和分析。
一、會計委派制的內涵以及基本模式
會計委派制是指由資產所有者向其所屬的企業、事業統一委派會計人員,并對其所委派會計人員的任免、調動、考核、獎懲、工資和福利待遇等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的一種會計管理制度。其主要特點是企業的主要會計人員由所有者委派,經營者不得干涉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目前,我國現有的會計委派制模式有以下幾種:財務總監制、直接管理形式、主管會計委派制形式、零戶統管形式、財會集中制形式、“會計樓”形式、村賬站管理形式和內部委派制形式等。
二、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利弊分析
(一)實施會計委派制的積極意義
近幾年,一些地區相繼實行了會計委派制,其中包括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實行會計委派制對于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凈化會計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1 實行會計委派制能為財產所有者提供可靠的監督,是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的有效措施。在經濟領域里,很多錢權交易的腐敗行為,都是由于企、事業的經營者違規干預具體的經濟行為造成的。經濟管理體制的不完善,為腐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溫床,而各種貪污和腐敗現象的產生往往都與單位的具體財務工作密切相關。實行會計委派制,會使受托單位的財務活動處于委托者監督之下,加大了會計監督的力度,既可有效地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又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
2 實行會計委派制,可以增強會計監督的力度,有利于調動會計人員的積極性。一般而言,“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這是對當前我國會計人員所處地位真實、生動的寫照。而會計委派制則使會計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務的單位脫鉤,降低了被委派單位對會計人員的約束控制甚至打擊報復的可能性,解除了會計人員的后顧之憂,使會計人員敢于對被委派企業進行會計監督,提供真實有效的會計信息。同時,會計委派制確定了會計人員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割斷了其與被委派企業的經濟關系,增強了會計人員進行財務監督的積極性。
3 實行會計委派制有利于對會計隊伍的統一管理,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促進會計工作的職業化和社會化。與傳統會計人員相比較,委派會計人員的責任和權限要大一些,要求也高一些。所以,會計委派部門必將十分重視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并且要通過嚴格的考核,選拔具有真才實學的會計人員從業。同時,可以通過一系列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那些不合格人員,使會計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不斷提升并保持良性的循環狀態,從而促進了會計隊伍的職業化和社會化。
4 會計委派制提高了對經營管理者監督的有效性和實效性。一般而言,經營者對外公布的會計信息具有階段性和不完整性的特點,僅僅依據公布的財務信息。來判斷經營者是否有舞弊行已成為一件難事,而實施會計委派制,可以被解這種難題。是因為委派會計在例行審核經濟業務的入賬處理時,可以及時發現不合理的費用、違規的票證和單據等,使舞弊行為被遏制在萌芽狀態;對于重大問題,會計人員可以隨時與企事業的所有者進行匯報和有效溝通,有利于財產的所有者及時采取預防對策和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對實行會計委派制的疑義分析
對于會計委派制,無論是論理界還是在實踐操作的層面,都一直有不同的聲音和疑義,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種:
1 認為委派制違背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和根本要求,這是從現代企業制度的角度來闡述的。建立獨立的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企業改革的價值取向,而獨立的法人財產則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這種“獨立”使得現代企業產生了無條件服從市場而不一定服從于行政權威的“抗逆機制”。另外,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要求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而企業的會計和會計機構不僅具有監督職能還具有管理功能,是法人實體的有機組成部分,二者有天然的“血緣聯系”,會計委派制割裂了這種天然的聯系。所以,站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視角,委派制違背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和根本要求。
2 認為會計委派制是一種典型的政府行為,至少存在三方面的風險和成本。其一,由于會計信息的不對稱性,接受委派的會計不可能對企業的生產過程、工藝流程、經營特征等全面了解。其二,一些委派會計也同樣存在被企業用某種方式收買,與經營者溝通蒙蔽所有者,同樣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其三,對于企業而言,委派會計屬于企業的“外人”,是被派來監督經營者的“異己分子”,所以他們極有可能被架空,游離于企事業經營管理者控制之外,不利于會計人員實施理財活動,而只能在會計程序和方法上追求所謂的真實性。
3 認為會計委派制的實行使委派的會計人員處于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首先它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要求:其次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所認定的“二重主體權益觀”;第三僅僅追求會計對企業的監督作用,忽視了管理職能的作用;第四委派的會計人員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難以實現。
(三)要用實踐的觀點認識和看待委派制
會計委派制是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實踐過程中提出來的,那么它的正確性也一定要經由實踐來檢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如果經過實踐檢驗以后,它符合鄧小平同志提出的“三個有利于”的標準,能夠有效地解決當前經濟領域中存在地問題,就應堅持下去。
對于這一制度的法律依據問題,我們也應結合不同的模式進行分析和對待。如一般財務總監是由企業所有者選派的,在企業集團內部由總公司以投資者的身份向下屬企業委派財務監管人員,是不違背有關法律規定的。而對于由政府派出財會負責人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是不屬于企業范疇的,也談不上違背《公司法》,不能得出違背法律規定的結論。但是,對于向中小型國有企業委派會計的做法卻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因為我們所委派的會計人員要同時對政府和企業經營者負責,這是很難兩全的事。又因為國有企業正在轉制過程中,要使其與相關法律條款相協調,有關問題仍需進一步探討,所以向國有中小企業委派會計應慎重進行。不能簡單樂觀地認為會計委派制可以解決經濟領域內所有問題。我國目前經濟領域的問題如國有資產流失、會計信息失真、經濟腐敗等等,均有其復雜深刻的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對這些錯綜復雜、糾纏不清的問題期待著用這一種方法來全部解決也是極不現實的,對于會計委派制而言,這種期望也是不公平的。
會計委派制是我國經濟轉軌時期的特殊產物,隨著它所產生的外部環境的改變,即實現了真正的市場運營機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等,那么會計委派制也必將退出歷史的舞臺。因為從國際的視角看,在逐步走向完善的市場經濟模式和現代企業制度下,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必將成為社會外部監督機制的有效手段和途徑。而就會計委派制本身而言,是要改變不對稱的會計信息,就是在為建立比較完善的市場運營機制打基礎、做準備。
綜上所述,會計委派制在現階段有著現實的可行性和優越性,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和意義。但是它也存在著歷史的局限性,也有其自身的不足,還需要在發展中逐步完善。
[參 考 文 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問題專集———收入[M] 北京:中國政治經濟出版社,1998.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問題專集———會計科目和會計制度[M] 北京:中國政治經濟出版社,1998.
[3]李微微,孫瑞智 會計委派制在校辦企業中的可行性[J] 黑龍江財會,2003,(10)。
[4]馮美霞,孫紹華 關于會計失真問題的思考[J] 黑龍江財會,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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