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24日,陜西省財政廳、人事廳、
省機構編制和會辦公室以陜財人[2000]08號文印發)
省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陜政辦通[2000]8號文關于在省級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推選會計委派制的通知精神,省上決定成立"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按照完成"中心"的組建工作,確保7月1日"中心"工作正式運行,現將《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選調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中心"會計人員的推薦選調工作。
附件:《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選調辦法》
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選調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實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中紀委四次全會有關精神,進一步規范省級單位會計工作和財務收支行為,強化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省委、省政府決定,利用今年省級機構改革的有利進機,適時推選省級政府部門及直屬機構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成立專門機構,實行"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新的會計管理體制,根據陜政辦通[2000]8號文通知精神,省上決定成立"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現就選調"中心"工作人員提出如下辦法:
一、選調人員的名額和范圍
"中心"共選調會計專業人員52名,從參加"中心"統一核算試點的省級政府工作部門、直屬行政機構、直屬事業機構現有會計專業人員中選調。
二、選調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能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高的政策水平;
2.愛崗敬業,嚴于律已,能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3.具有財會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助理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熟悉會計業務,具備本職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經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
4.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在的這3年年度考核中被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年齡男性4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適當放寬5歲),身體健康。
三、選調人員的辦法
選調"中心"會計專業人員,必須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照個人報、單位推薦、資格審查、統一考試、組織考察、確定人選、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1.個人報告。在選調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并填報《陜西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選調審批表》。
2.單位推薦。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本人所在單位提出推薦意見,經領導同意后加蓋人事部門印章。
3.資格審查。由選調工作人員辦公室對報名情況進行歸類整理,按照選調人在具備的條件,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初步確定參加考試對象。
4.統一考試。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內容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實務和會計電算化應用操作。依考試成績確定初選人員名單。
5.組織考察。對初步確定的人選,組織專人到其所在單位采取談話了解、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人選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能進行全面考察,并寫出書面考察材料。
6.確定人選。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提出選調人員名單,由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編辦共同審定。
7.辦理調動手續。凡被選調到"中心"人員的行政、組織檔案、工資關系轉入省財政廳統一管理。現省級行政機關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會計專業人員,選調到"中心",在辦理調動手續后,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
四、從事管理與工資福利待遇
"中心工作人員的任免、考核、獎懲、調動、專業技術職稱、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等一律與原單位分離,由省財政廳統一管理。
"中心"執行全額事業單位職工資或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標準。根據個人工作崗位、責任大小,進行考核和考勤,設立崗位津貼,并經省人事廳和省財政廳核準后執行。住房、醫療、養老等按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執行。
五、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及要求
"中心"會計專業人員的選調工作,由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編辦抽調專人,組成選調工作人員辦公室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
認真做好"中心"人員的選調工作,是"中心"按期運行的關鍵環節,加之此項工作時間緊,涉及面廣,選調人員數量大,省級各有關單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人員選調工作。在人員選調工作中,要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從事工作紀律。對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陜西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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