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6 16:21 來源:
中國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先導產業向主導產業轉化的速度在日趨加快,受利益驅動,主導產業的競爭也更為激烈。
十幾年前,信息產業就被列為我國產業發展序列中的先導產業,但因其內部缺少商業化的運作基礎,技術支持的普遍性低,所以并未引發投資商的關注。但九十年代中期開始,隨著Internet的進入,我國信息產業的發展驟然崛起,市場化運作的水平在最短的時間里超過了其它產業,并且以超強的滲透力向各個領域擴展。我們可以肯定地講,在21世紀,信息產業必將超越其它產業而成為全球收益最高的產業。
正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中國以很大的戰略性讓步同美國簽定了關于中國加入WTO的雙邊協定,同意將中國信息產業這塊無縫鋼管讓外資進來予以新的合金。于是,有人急呼"狼來了",有人焦灼地喊出要"亡羊補牢",更有人大膽地暢議,面對WTO,中國信息產業應"與狼共舞".
為此,從全球經濟大融合及多極市場并存的市場戰略出發,我們應客觀地把握和認識中美在信息業及信息產品方面的談判內容及背景。
在中美關于WTO的雙邊談判中,最大的障礙之一就是電信業投資及相關的信息服務領域。中國在最初的談判中,明確提出了自己的控制權限。根據1993-1995年國家制定的法規,中國的通信網絡運營是不允許外商參股或參與運營的。至中美WTO雙邊協定簽定的前幾周,信息產業部又再次明確了這一準則,既:中國仍堅持在公用通信網、專業通信網、有線以及無線通信網方面,一律不允許境外的企業和個人以及在中國境內興辦的外商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及參與經營,也不能以任何形式吸引外資參股經營。但允許中國通信業利用外國商業貸款、政府貸款,并進一步明確同意外資進入中國通信制造業以及合作研究、聯合開發等領域。
我國如此堅決地要求抵御外資的進入,是有著特殊背景的。其根本愿因就是我國的信息服務業尚處在起步階段,增值服務的商業化水平還很低,但市場空間非常大。按照國外經驗,在這個階段對國內市場進行控制并抵制外資,將對本國新興產業和主導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所以,還沒有那一個發達國家是在中國目前水平的時期開放信息業市場的。也就是說,增值業務的開放應以中國網絡信息服務市場的完善為基礎,在中國電信業的市場化進程剛剛起步,及ICP(因特網信息供應商)和ISP(因特網服務供應商)還不能完成一體化的背景下,以網絡信息服務為主體的增值業務將很難有效地對外放開。
目前,中國互聯網市場發展的速度雖然很快,但網絡增值服務的收益并不高,國內大部分因特網在線服務公司,至今為止憑借在線服務的收入根本不能維持公司正常的支出,主要的信息網,如中國經濟信息網等,所提供的信息與其預收的上網查尋費也不成比例,大多使用者很難接受其支付費用后所獲得的有限信息;特別是專業信息網的增值服務空間尚未打開;網上商務更是雷聲大雨點小,缺乏必需的保障體系。所以,這個時候允許外資進入ICP或ISP,對中國國內市場的沖擊將是巨大的。也就是說,既便站在純經濟角度,中國網絡信息服務市場的增值業務也不宜馬上對外開放。換個角度看,這實際是一個技術競爭和消費市場培育的過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國內部競爭市場充分發育和完善后,其發展水平才能保證市場放開目標的完成。
但是,我們究竟靠什么來完成傳統市場的改造呢?企業家們所創造的更多的是藍圖而非收益,特別是那些非主體公司(非國有公司),在苦戰了幾年后發現除了繼續炒"公司,吹氣泡,并不能得到他們最初設想的增值收益。于是,中國的網絡公司在吹氣泡中把自己吹到了"一觸即爆"的地步。那些所謂有外資背景的公司,實際成了別人的賺錢工具,用"賣網民"獲得境外上市權力,獲得泡沫收益,而中國的網民又能得到多少好處呢?我們不能把境外的風險投資基金看做是救世主,我們的網絡公司更不能被眼前的蠅頭小利所迷惑。中國的網絡服務,如果僅僅是炒概念、炒資金,必將把整體發展的目標帶入歧途,甚至重現當年房地產泡沫的情景。而更令人擔憂的是國有主體公司因基本沒有競爭對手而居安無危。改革,失去了最重要的助動力,即:市場碰撞和開放式的競爭。
因此,在這個時候,國家在WTO準入談判中,對電信及信息產業做出超常規的戰略性讓步,意義是非常重大的。談判使那些仍抱著靠國家保護,靠封閉市場坐收漁利的企業,一下子被推到懸崖絕壁之上,不改革,不按談判約定的時間表完成體制轉換,就將被真正的競爭者擊打出局。這就是我國加入WTO最大的戰略意義。
根據中美關于WTO的雙邊協議,在關稅方面,我國將參加消除電腦、電信設備、半導體、電腦設備和其它高科技產品的所有關稅資信科技協議(ITA)。在配額方面,我國將取消現有的美國優先配給(如光纖電攬)進入我國市場的配額制度,過渡期為2002年以前,最遲不晚于2005年。也就是說,中國在2003年以前要取消半導體、計算機、計算機設備、電信設備和其他高技術產品的關稅限制;入關后五年內,將逐步取消外資在尋呼機、移動電話進口,以及國內固定網絡電話服務等領域的地域限制。同時,將在四年內允許外資在基礎電信中持股比例由放開初期的25%逐步提高到49%;在尋呼業務、數據壓縮轉發等電信增值服務領域,外資持股比例由放開初期的30%逐步提高到50%以內;移動通訊將在加入WTO一年內初步開放網絡服務,五年之內完成開放目標;有線網及光纜在入市后的第三年開始放開,并用六年時間做為開放的過渡期。顯然,一旦中國加入WTO,中國電信及信息服務市場將會形成激烈的競爭局面。合資電信公司、網絡公司、ICP及ISP外資的滲透及其經營模式、管理技術和服務營銷策略形成的競爭優勢,將迫使中國電信及信息服務業必須選擇一種有效的重組對策,除了國內企業應不斷提高內部管理效率和經營模式,調整資費價格外,最大可能地提高國內電信及信息企業的技術水平、市場化程度、競爭意識和充分占有率,并在此基礎上,重組國內電信及信息服務企業,以主體公司為基礎,有針對性地選擇國際合作伙伴,優先設計跨區域性的服務合作,完成國內企業的有效分功和"強強聯合",這將是減輕開放風險,分流開放成本的重要對策,而對于那些漁目混珠的公司,從現在起就應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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