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30 10:56 來源:工業技術經濟·李永峰 張明慧 楊楠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在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然而,融資困難這個世界性的問題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也同樣存在,并且更加突出,目前已成為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瓶頸”,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因此,分析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積極研究解決的對策,對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非常重要。本文就針對當前影響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 金融機構 風險 信用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活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融資意識薄弱
1999年12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所以廣東、遼寧、湖北、云南4省作為調查區域,向15個行業的中小企業發出調研問卷2800份,專門就企業融資問題進行調研,結果回收1121份,回收率為40.04%.問卷的回收率低于50%,其原因除了企業可能不愿意透露商業秘密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企業尚未認識到調查研究對指導經濟和企業發展的重要性。
2.企業融資能力低
問卷調查中發現:在1998年中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企業中,有66.9%的企業未能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有62%的企業自投資金占資金比重的80%以上。流動資金項下,貸款利用率稍高,但仍有43.8%的企業未能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其中有52%企業的自有資金占流動資金比重的80%以上。這說明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獲得發展資金還相當困難。
3.融資渠道狹窄,成本過高
中小企業主要還是以從傳統的融資機構貸款為主,其中特別是以國有銀行為主要來源,貸款來源過于集中,不利于銀行的風險防范。另一方面,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增加了4倍,而包括城鄉信用社在內的地方性金融機構只增加了1倍,僧多粥少也是造成融資困難的原因之一。
從貸款條件來看,大多數企業貸款利率在5%~8%之間,貸款期限在6~12個月,總貸款額不超過500萬元。而且貸款期限過短,貸款額相對較低,貸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回報期長、收益高的項目。
4.直接融資困難
從中小企業的總體情況來看,能夠上市的中小企業,多是規模相對較大,技術或產品較為成熟,經營管理較規范,經濟效益較佳,發展前景較好的高新技術產業和基礎類產業類中的中型企業,而大部分中小企業離我國對上市企業的政策法律要求還相距甚遠,上市的可能性極小,不能如愿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獲得發展所需要的資金。而面向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的二板市場還遲遲沒有啟動,使得中小企業只能“望股興嘆”。
5.企業間接融資也困難
相對于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規模小,自有資金不足,抗擊市場風險的能力弱,企業資信較差,而且能按銀行要求提供的貸款抵押的質押資產有限,也沒有足夠資信等級的第三方企業愿意提供擔保。而作為銀行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有效的抵押和擔保是銀行存款時要求企業必須承諾的。所以,中小企業在融資擔保系統缺位的情況下,要獲得銀行貸款是很困難的;即使得到銀行的貸款,因其風險過高,融資成本也必然很高。
6.風險投資不發達
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剛剛起步,并仍存在著許多問題。從資金來源的問題上看,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狹窄;民間資本弱;保險公司和退休基金不許參與證券和企業的投資;證券公司規模小,尚無力成為真正的投資銀行參與投資;外國資本參與我國的風險投資也有限。在人力資源方面,我國懂得風險投資、懂得科學技術、懂得企業經營的風險投資的高級專業人才異常缺乏。而且,政府的扶持工作也不完善。在立法執法方面,在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鑒定、技術監督等方面,政府沒有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在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相對不足而融資又十分困難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造成中小企業融資不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宏觀方面的原因
1.政策支持不夠。國家在“抓大放小”過程中,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逐步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他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不同程度的解決。但在搞活中小企業的問題上,雖然近年來逐步重視,卻由于市場尚不完善等原因,各種配套措施的契合度不夠。
2.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上,我國政府目前還缺乏配套的為其提供金融服務的優惠政策。
。ǘ┙鹑隗w系方面
1.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提供者并不親自參加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它與資金的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就帶來了矛盾和問題。通常,資金的使用者比資金的提供者在企業經營狀況方面擁有更多的信息,因此他們就有優勢在事先的談判、合同簽定的過程中或事后資金使用過程中損害資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資金提供者承擔過多的風險。由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經營透明度和抵押條件上的差別,以及單位貸款處理成本隨貸款規模的上升而下降等原因,大型金融機構通常更愿意為大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而不愿意為資金需求規模小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這樣,中小企業的融資就顯得特別困難。
2.量小利薄,缺乏規模效益。對于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給中小企業貸款確實存在著形不成“規模效益”的問題。因為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要求的每筆貸款數額不大,但每筆貸款的發放程序、經辦環節,如調查、評估、監督等都大致相同,結果銀行的貸款單位經營成本及監督費用上升。銀行從節約經營成本和監督費用的“經濟性”出發,也不愿與中小企業打交道。
3.貸款的“路徑依賴”造成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惜貸”。國有銀行長期服務于國有企業和大企業,中小企業市場是個全新的市場,開拓這個市場,不但要冒風險,而且要創新各種管理制度。在現行的金融體系中,貸款片面地向少數大型企業集團傾斜,加上過分嚴格地控制中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活動,導致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為了強化信貸風險管理,各商業銀行基本都實行了事實上的“貸款風險終身責任制”,將信貸風險與信貸人員的職位工資獎金等掛鉤,并追究終身責任。但對于正面的激勵和壓力卻相對不足,信貸人員既沒有信貸投放的任務,也沒有相應的獎勵。因此,無論信貸員還是基層行都不會有積極性去跑中小企業的貸款。
4.金融服務水平低。相對于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的資產數量少、質量差,信用等級低,資信較差,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都比較困難。因此,導致了中小企業對銀行貸款的強烈需求與銀行的可貸資金之間難以有效結合。更由于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準中存在著中小企業資信評估的不利因素,使得這一矛盾更加突出。
。ㄈ┢髽I自身方面
1.企業資信等級較低。企業資信狀況影響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是企業能否獲得貸款的前提條件。一般地,中小企業由于其資產有限、生產經營規模小、產品市場變化快、經營場所不固定、人員流動性大、法人代表變動頻繁、知名度較小等特點的影響,信用等級較低,資信相對較差。特別是在經濟轉軌過程中,一些中小企業改制時對銀行債務處置不當,存在相當普遍的逃避債務傾向,造成銀行對改制中的中小企業心存芥蒂,對中小企業的工作重點不是如何加大投放,而是如何防止企業逃避債務,防范金融風險,甚至出現了因企業改制轉軌對資金需求量最大最迫切時,也正是銀行放貸最謹慎、企業貸款最困難的反常現象。
2.擔保責任難落實。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責任往往空缺,要落實抵押、擔保責任非常困難。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組織關系簡單,一般沒有上級主管部門,也沒有具有責任關系的行業組織,也就不可能有上級部門或其他責任單位為其承擔擔保責任。中小企業資產規模不大,固定資產更少,且機器設備大多陳舊落后、技術含量低、專業性強、變現率低。一旦中小企業宣告破產,銀行即使得到這些抵押擔保物,也只能視為一堆廢鐵,銀行債券無法保障。
3.企業競爭乏力。中小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產業水平低,其占優勢地位和主體地位的行業仍是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其各種經濟效益指標也都與大企業有較大差距。企業的競爭力不僅表現在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數量、質量等經濟指標上,同時也受企業形象、社會責任、環保意識、可持續發展能力等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的這些條件更是大大低于大企業。從中小企業自身競爭能力和對社會責任考慮,銀行都無法支持那些競爭乏力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在信貸投放的競爭中,就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4.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一方面不能充分反映企業資產運營狀況,目前社會獨立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又缺位,因而難以快速準確地評估企業資產價值,使金融機構不能通過資產抵押形式向企業提供抵押貸款;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難以通過審核其財務來評價其資信,使銀行對企業的信用放款難有較大的作為。
5.信用觀念淡漠,管理人員素質較差。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素質顯得更為重要,直接關系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我國中小企業中大多數鄉鎮企業的領導者為初中、高中、大專文化程度分別占56.3%、35.1%和7.2%,除近年來發展起來的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者素質較高外,其余綜合素質相對較差。這樣,管理者中缺乏精通相關專業知識人員,則不能有效地管理企業。使得有的企業逃債、廢債、脫殼經營、懸空銀行債權,造成信貸資產流失,嚴重損害了企業信譽形象,破壞了銀企關系。
三、現階段進一步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相關對策
1.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
第一,政府可以考慮制定并實施中小企業特殊財稅優惠政策。國家應建立和規范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貸款利息優惠、直接撥款等政策。財政稅收政策主要用于支持新建企業和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制造。比如:對于新辦中小企業,可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而對于可能成長為大企業的中小企業或新辦的高科技中小企業稅收減免年限可適當長一些;對不同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應提供不同的政策;對下崗職工和社會失業人員自主創辦小企業,國家應適當減免征收某些稅種,并提供一定的小額優惠貸款,若在自主創辦的小企業中還安排其他下崗人員的,那么還可按安排人員的多少,直接給予相應數量的資金補助;進一步放寬創辦中小企業的外部條件,降低注冊資本金,簡化開業登記手續;對設備投資可減免所得稅;對采用特定新產品和新技術領域的企業實行一定期限的減免稅政策;增加政府在中小企業的采購等。
第二,繼續清理各種形式繁雜的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當前應繼續以交通和車輛收費改革為突破口,加快費改稅的進程,將必要的收費項目納入稅收軌道,把收費項目限定在合理的范圍內。在清理稅費的基礎上,以法規形式明確投資者的權利與義務,讓投資者在投資之前就能清楚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稅費有哪些,多少金額,以便計算經營成本,預測收益,及時準確地做出投資決策。
第三,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進行財政補貼、貸款援助和政府采購。鼓勵企業積極創新,政府可以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進行財政補貼,通過設立政府專項基金,制定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與開發計劃,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給予專項補貼。政府也可以幫助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獲得擔保貸款、貼息貸款、政府優惠貸款等。同時,應盡快制定有利于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特別是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明確規定政府各部門應優先采購本國高技術產品,增加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的份額,支持中小企業獲得大型采購合同的分包合同,使政府采購成為推動我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動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助推器”。
2.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建設
我國的中小企業所有制構成比較復雜,而我國的企業立法和有關政策又主要是按照所有制性質來制定的,這就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處在不同競爭起跑線上,不利于中小企業的更快發展。因此,當務之急,我們必須抓緊制定《中小企業基本法》或《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使中小企業管理走上法律化軌道!吨行∑髽I基本法》或《中小企業促進法》中應含有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的設立、中小企業融資措施等規定,使得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以及中小企業的融資等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規定。在此基礎上,應對中小企業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專門立法,規范其職責、資金來源、運作方式等。還應允許中小企業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機構。
3.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
建立中小企業銀行,具體來說,可組建政策性和商業性兩種類型的中小企業銀行,專門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政策性中小企業銀行將主要解決中小企業在創業過程中和固定資產方面對中長期貸款的需求,對需要扶持的中小企業發放免息、貼息和低息貸款。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或者城鄉信用合作社聯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這些地方性銀行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熟悉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服務。
4.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一是政府的信用擔保。近年來,我國借鑒外國經驗,已制定了一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例如,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就是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而設立的。在某些城市,如江蘇的連云港,由政府牽頭組建的“中小企業信用擔;稹睂榫哂辛己冒l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這種做法值得進一步推廣。
二是設立擔;鸷徒C構。它們是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有了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的支持,銀行就可以降低風險,而中小企業也能更容易地獲得貸款。擔;鹂梢砸暂^少的資金保證帶動更多的銀行貸款。
三是互助擔;稹S捎谥行〕鞘衅髽I自身力量有限,因而建立互助擔;鹗且环N較理想的選擇。
5.進一步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一方面可以成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托投資、租賃、咨詢等服務,推動中小企業的資產重組和轉型升級。
另一方面發展中小企業資本市場。首先,構建一個多層次、多功能的資本市場,消除中小企業面對資本市場的進入壁壘,方便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積極發展二板市場,降低準入門檻,讓市場前景好、產品技術含量高、有發展潛力的成長性中小企業直接進入證券市場融資;其次,允許經營狀況良好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面向社會發行股票和債券,通過建立場外交易系統,提供投資股權變現和退出市場機制,增加股權的流動性,促進中小企業股票和債券的均衡發展。
再有就是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包括特定用途基金、擔保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互助基金等。
6.完善風險投資體系,籌建風險投資公司
國外新經濟發展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是將資金要素和知識要素結合起來的必要環節,是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有效工具。風險資本是一種權益資本而不是惜貸資本。在我國發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風險投資,有利于啟動民間投資、擴大內需,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轉化,促進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也是中小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迫切需要。當前我國居民中的資金是充裕的,投資意識不斷增強,有相當一部分愿意承擔風險、追求高效益的投資者,應利用這一有利條件,改革目前我國風險資本的融資體制,拓寬籌資渠道。另一方面,財政也可以拿出一定額度的風險基金,參照國際慣例運作,與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金融機構共同組成政府投資、融資職能的有限責任公司,對現有各類風險投資性質的公司或基金進行改制,組建一批風險投資公司;也可以以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民間創辦風險投資公司;此外,還可鼓勵國外風險投資公司來我國開展業務。
7.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發展,增強其內在融資能力
首先要強化信用觀念,構筑良好的銀企關系。有些中小企業缺乏長遠眼光,為了減輕一時的債務負擔,不還貸款本息,甚至逃債,嚴重損害了企業的信譽形象,破壞了銀企關系,這就難以得到銀行的長期資金支持,最終使企業受害。為此,中小企業必須強化信用意識,保全銀行債權,盡量按時還本付息,有困難時與銀行協商解決,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為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同時要規范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規范與否不僅影響投資決策和資金籌措,而且也影響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內部凝聚力。因此,公司治理結構決定著企業的融資能力,中小企業一定要規范公司治理結構。
另外要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最重要的內容之一,而資金管理則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健全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僅是提高企業融資能力的重要前提,也是加強企業管理的核心。
總之,企業融資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相關各方的協調、配合。合理解決融資問題是當前我國促進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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