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外資公司在中國多年來虧損面達50%以上,而外商投資依然持續增長?
在國內的外資公司多年來虧損面達50%以上,而外商投資依然持續增長,這給不明真相者帶來許多困惑。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答案就是轉移定價這一跨國公司運用嫻熟的財務工具。按照國家稅務局的估計,轉移定價每年給中國帶來超過300億元的稅收損失。
如何借鑒成熟跨國公司經驗,有效運用轉移定價工具達到避稅和其他管理目的,已經成為日益國際化的本土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課題。
全球轉讓定價
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是指跨國公司內部企業之間所制定的交易價格。轉移定價對象包括固定資產、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有形商品,以及貸款、專利、商標、技術、管理、咨詢等無形商品。由于內部企業之間的關系不同于一般獨立企業之間的關系,其內部價格的確定往往服務于集團公司的總體利益,其中尤以避稅為主要目的。
最常見的所得稅避稅方法是,通過調高低稅率國家/地區(如香港)向高稅率國家(如美國)的商品轉讓價格,調高香港公司的利潤、調低美國公司的利潤,在集團總體稅前利潤不變的情況下,達到集團公司總稅負減少的目的。而BVI群島、湯加、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的零稅率和極為寬松的監管環境,給低稅率國家的業務亦帶來了避稅空間。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 Young)對全球轉讓定價進行的調查表明,轉讓定價是當前跨國公司(MNEs)面臨的最重要的國際稅收問題。他們經過對641個跨國公司的母公司(代表22個國家)和200個子公司(代表13個國家)進行調查,結果如下:
*審計的可能性非常大;
*所有的公司都將面臨審計,但大公司被審計的可能性更大;
*有形貨物被審計的比例更大,但納稅人更關注于勞務和金融交易;
*全球稅務當局越來越關注勞務和無形資產;
*知識產權和金融交易比其他交易更易導致轉讓定價調整;
*稅務當局在約1/3確定有轉讓定價調整的案例中聲稱要使用其稅收處罰權;
*40%的轉讓定價調整導致雙重征稅;
*僅有19%的轉讓定價調整被起訴。
反避稅趨嚴空間仍在
面對轉移定價的巨大避稅潛力和越來立避越大的反避稅風險,經驗豐富的跨國公司開始通過APA方法避免事后調查,或通過與會計賬務并行的轉移定價文檔的建免在事后調查中處于不利地位。目前包括美國、OECD國家、韓國、新西蘭、墨西哥、中國香港等20個國家和地區實施APA.領先的跨國公司也根據各國要求進行轉移定價文檔的規范管理,甚至指派專人負責相關工作。
在上述國家經營的中國企業,尤其需要了解當地的相關法規及主要風險點,積極進行APA和轉移定價文檔管理。一旦在利潤調低國難以避免追繳稅收的困局,與利潤調高國積極協商申請稅收返還,是規避“雙重征稅”風險的主要方式。出于對外商投資的保護,在積極溝通的前提下,即使在跨國公司沒有“人脈”優勢的東道國,稅收利益未受侵害的這些國家仍有較大可能批準稅收返還要求。
也同樣出于吸引外資的目的,以及反避稅經驗的缺乏,即使在發達國家中,反避稅的規定和具體實施上往往松緊不一。發展中國家相關管制往往較松,避稅空間普遍較大。因此,對投資國相關法規和實施的充分了解,應該成為中國企業轉移定價機會發現和風險防范的關鍵點。邀請經驗豐富的專業咨詢公司是跨國公司采用的轉移定價策略制定的重要方式,也不失為中國企業這一新課題的解決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轉移定價帶來的利潤調整將掩蓋子公司的真實盈利狀況,因此可能帶來企業內部考核的不合理現象。如果運用不當,在影響利潤被調低子公司的積極性的同時,可能降低利潤被調高子公司的經營壓力,而適度的經營壓力實際上往往有利于其競爭力提高。無疑,為避免這一問題,績效指標設定和完成指標額的核定,均應遵循正常交易原則。當然,相對于外部風險,解決這一內部問題應該簡單很多。
在反避稅措施日益嚴格,但轉移價格空間仍大量存在的全球化市場環境下,中國企業可能會驚喜地發現,積極運用轉移定價機會并有效管理相應風險,相對于日常經營,是投入低而效益明顯的利潤和競爭力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