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行為的約束與激勵機制產生于科學、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法人治理結構是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修訂后的《會計法》的頒布與施行,將對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而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又是有效貫徹實施新《會議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這一講,我講三大方面內容。一是會計秩序紊亂對公司治理的阻礙;二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的前提;三是發揮會計監督的作用與公司治理。
一、 會計循序紊亂對公司治理的阻礙
在新《會計法》頒布實施之前,我們經濟生活中因會計秩序紊亂造成會信息嚴重失真,直接制約著公司治理作用的有效發揮。
(一) 會計秩序紊亂若干表現
會計秩序紊亂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偽造會計
憑證和會計
賬簿,提供假賬和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2.不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缺乏記賬基本規則,造成賬實不符,賬證不符,賬賬不符,賬表不符。
3.缺乏會計監督,缺乏內部制約,單位負責人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法做賬現象較為普遍。
4.發現了會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而缺少追究責任與處罰。
。ǘ┯行┬б孑^好的企業為什么后來會垮掉
造成企業經營失敗的原因有多種,其中,部分原因與會計秩序紊亂直接相關,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民政部:
1.出了成績,盲目擴大規模,背上債務包袱,結果負債累累。這與會計秩序紊亂有關。企業規模擴張可產生一定的規模經濟效益,但規模擴張有一定的限度,即企業的現有財力和資本結構以及企業產品的市場前景等因素,決定著企業如何進行規模擴張以及規模擴張程度。如果超出企業財力等因素的限制而盲目借債擴張,必然形成過度負債。
2.出了成績,主動或奉命兼并一些企業,得了"企業兼并后的消化后不良癥"。這也與會計秩序紊亂有關。
3.有了盈利之后,放松了財務檢查,不注意財務管理上的漏洞,結果漏洞越來越大,這同樣與會計秩序紊亂有關。
4.有了盈利之后,各方向企業伸手要錢要物,企業不堪負擔,這又與會計秩序紊亂有關。
(三)會計秩序紊亂怎樣延誤企業改革
企業改革導向有兩面三刀種,一種是利益導向,一種是危機導向。利益導向是指企業盡管目前狀況很好,但考慮到未來可能取得更大的利益,為獲取未來潛在的更大利益,而積極推進企業改革。危機導向是指企業面臨著嚴峻的經營危機,難以生存,到了走投無路之時而進行改革。
目前,我國許多國有企業改革都不是利益導向,而是危機導向。為什么企業改革危機導向成為主流?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會計秩序紊亂。因為會計秩序紊亂,會計信息失真,企業對自身的經營狀況和整個經濟的運行狀況和缺乏全面、準確的判斷,一方面造成企業在經營狀況較好時,看不清可能會面臨的困難和危機,難以"居安思危",也就不可能通過改革防范危機,只有危機臨頭才想到必須改革;另一方面造成企業不了解未來的利益是什么,有哪些潛在利益,如何獲得潛在利益,也就使企業改革難以遵循利益導向。會計秩序紊亂既給企業本身以錯覺,又給政府主管機構以錯覺,從而延誤企業改革,錯過了大好時機,造成企業改革被動,難度大,成本高,見效慢。為使更多的企業遵循改革利益導向,必須貫徹實施新《會計法》,規范會計秩序。
。ㄋ模⿻嬛刃蜃裱蓙y怎樣阻礙公司治理
企業會計信息是企業決策的基本依據,會計秩序紊亂導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嚴重阻礙公司治理,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由于會計秩序紊亂,公司決策層不知道公司的訂問題究竟何在,也不知道公司治理應從何下手。
2.由于會計秩序紊亂,企業決層難以依據企業存在的同題,如經營成本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等,制定切合實際、有效可行的治理對策。在此民政部下,即使是更換企業領導人也無濟于事。因為這是一個制度問題,而非領導人的能力問題。
3.由于會計牲畜紊亂,不能弄清楚誰該對前一階段的經營損失承擔主要責任,結果挫傷了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人心渙散,難以使公司通過治理真正走上正軌。
以上情況表明,會計秩序紊亂是阻礙公司治理重要方面!稌嫹ā返男抻啿⒂诮衲7月1日起施行,正是為規范會計行為,整頓會計秩序,這將為健全公司治理掃清障礙。
二、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的前提
。ㄒ唬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的含義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由具有不同職能的組織機構組成的。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有三項基本職能,即決策職能、經營執行職能和監督職能,相應執行這些職能的組織機構是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就是要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各負其責,并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這里有個問題需做進一步解釋。有人認為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層次多,易形成互相扯皮和推諉,造成決策效率低,不如個人集權制,"一人說了算"。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設置是為了防止經營過程中最壞的民政部發生,在決策、執行與監督三方組織結構健全的條件下,要做出比如形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重大投資損失等完全錯誤的決策是不容易的。"一個人說了算"會導致極大的錯誤。再說,我們所說的決策效率強調的是長遠效率。
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各類組織結構的職責如下:
1.所有者對企業擁用最終控制權。在公司制企業中,投資主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人。企業自負盈虧實際上是投資者共負盈虧,企業賺了錢,投資者按照投資比例(入資歷份額)或產機比例分得紅利;虧了錢,投資者按照投資份額承擔損失。所有者實際掌握著企業財產的最終控制權,所有者對企業財的最終控制權是通過股東會來行使的。股東會是企業非常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企業重大經營決策。
2.董事會維護出資人權益,貫徹股東意圖,對股東負責,凡是公司重大的問題,都城要由董事會做出決策,董事會不直接經營企業,而是要聘任經營者,即總經理。
3.監事會對企業財務和董事、經營者行為進行監督。監事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由股東選出的監事,在代表公司整體利益的同時,代表股東利益,監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侵犯股東利益;二是由職工選出的監事,在代表公司的整體利益的同時,代表職工利益,特別是維護職工勞動安全、福利等方面的利益。
4.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主要職責的執行董事會決策,負責公司日常經營業務和管理。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就是讓上述職責真正落實。要發揮公司法人漢理結構的作用,就是要發揮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部經理的作用,讓他們明確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職。
(二)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必然難以依法進行會計核算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的機構設置不全或職責不到位,表現為政企不分、產權不清、責任不明等。
1.假如企業是政企不分的,公司法人治理機構是不健全的公司就很難發揮獨立作用,也就很難依法進行會計核算。
2.假如企業資產是無人負責,投資主體缺位,不知誰對企業資產負責,無人關心公司的經營,也就無人真正關心企業是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
3. 假如公司內部分工不明,分工不明必然責任不清,事實上也很難依法進行會計核算。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必須讓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作用。
。ㄈ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會計秩序的正;
1. 股東會真起碼發揮作用后,編造虛假利潤或隱瞞利潤的情況將受到股東會的質詢。編造虛假利潤或隱瞞利益,實際上是對股東的欺騙,如果是上市公司,則是對擴大股民的欺騙,直接關系到股東的切身利益,必然會受到股東的抵制。而且公司的董事會應對股東負責,股東會權對公司提出質詢。
2. 董事會真正發揮作用后,為了不致于決策失誤,必須使會計秩序正常化。會計信息是董事會決策的基本依據,會計信息真實可靠是董事會做出科學、合理決策的基本條件。如果企業會計信息不真實,賬賬不符、賬實不符,賬表不符,董事會就缺乏決策的正確依據,也就難以正確決策。董事會決策失誤,必然使股東蒙受損失。而會計秩序正;菚嬓畔⒄鎸、可靠的保證。因此,董事會為使決策科學合理,就必須促進會計秩序正常化。
3. 監事會真正發揮作用后,將會加強對公司財務監督核查,以盡責任,一般地說,監事會發揮財務監督作用,實際上等于是在公司內部先把一道關。凡是不符合新《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定的,監事會先審核。監事會對公司負責,也是對股東和職工負責,如果公司出了問題,股東和職工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股東和職工的利益受損,就等于監事會失職。
4. 公司總經理在履行職責時,自己必須遵守會計制度,也會督促其他職員如此。公司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的,必須依據公司章程和有關法律規定來履行職責,如必須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督促公司所有員嚴格按照新《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辦事。這樣,公司法人治理就處于規范狀態,公司的財務管理就走向正軌。
。ㄋ模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會計責任的追究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果不依法進行會計核算,致使公司出現了虧損,必須追究責任。如果責任不清,則很難有效貫徹實施新《會計法》。而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的情況下,責任是清清楚楚的,有利于會計責任的追究。
1. 責任不明,相互推卸,則難以追究會計責任。健全公司法人管理結構以后,則可明確責任。
2. 會計人員不依法做賬,很可能是受到指使,如命令、強迫、暗示等,如果不能把這些問題查清楚,則不易追究責任。只有把責任查清楚才能追究責任。
3. 會計人員不依法做賬,很可能受到壓力,不能簡單地責怪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如果不按上級指示編造賬務,有可能被辭退!稌嫹ā繁仨毐Wo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要追究強迫者的責任。但如果在有《會計法》保護的情況下,會計人員無論何種原因做了假賬,包括強迫、指令等,會計人員也必須承擔責任!稌嫹ā钒逊韶熑蚊鞔_了,而《會計法》在企業工作中落實還需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只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才能把責任真正明確到人。
三、 發揮會計監督的作用與公司治理
(一) 會計監督與公司董事會的責任
1. 董事會有責任制定公司年度的財務
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定這些方案,要依賴于準確的會計信息,要求賬目必須準確、清楚。為此,董事會必須進行對會計工作的監督。
2. 董事會嚴格按規定程序產生,并建立董事責任賠償制。這既可以保證董事能代表出資者的利益,又能使董事對公司決策加強責任感。這也有利于會計監督的進行。
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公司董事必須是依據《公司法》選舉產生的。董事不能任命,股東既然是投資主體就要選舉董事,并組建董事會。這樣,董事才有對公司股東負責的責任感。董事會履行了這些責任,則就能夠發揮好會計監督的作用,就能保證會計工作依法進行。
3. 董事長、董事都不得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二) 會計監督與公司監事會的責任
1. 監事會的職權在于檢查監督公司的財務,因此必須監督會計行為。
2. 監事會權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并監督董事與經理是否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因此,也就必須進行會計監督。
3. 專職監事更能達到會計監督作用。監事對公司的財務監督屬于企業內部監督,專職監事與兼職事相比,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兼職監事往往是只掛名,起不了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監事會的作用。專職監事可以設立接待室。
4. 必要時,監事會可以外聘會計師來協助工作。
。ㄈ 會計監督與公司總經理的責任
1. 公司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是由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的。特別是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更有可能直接督促貫徹新《會計法》,是其份內職責。
2. 公司內部的會計監督制度,按照《公司法》規定,是由公司總經理擬定的。主要是: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記賬人員等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3. 公司內部要有稽查制度,在監事會實施監督的同時,要派稽查員加強監督。公司稽查制度一般是由總經理負責推行。
4. 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都不得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法會計事項,會計責任一定要明確。如果有人指使做假賬,就必須負法律責任,這樣才能使公司的財務管理走上正軌。
。ㄋ模 會計監督與公司股東會的作用
1. 誰來監督董事長?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會及董事長有依法進行會計核算方面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誰來監督董事長呢?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由股東會監督。股東會在會計監督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董事會、董事長是否稱職,由股東會評定。
2. 誰來監督監事會?如前所述,公司的監事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股東會選派的,一部分是職工選派的。股東會選派的監事一般更側重于公司財務的監督。股東會對其選派的監事理所當然具有監督作用。
3. 代理投票制,即把分散的股票集中起來,有助于加強對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公司財務、經濟狀況的監督。這樣也就有利于會計監督的進行。在公司的決策中,大股東最有決定權,但小股東可通過職工持股會等代理投票制形式集中股機,增強小股東在企業決策中的影響力。目前,在股東肌權比較集中的情況下,為進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應積極發揮小股東的作用。
總之,新《會計法》的頒布施行,將會極大地促進會計秩序正;,為充分發揮公司治理的作用掃清障礙;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有效貫徹實施新《會計法》、保證企業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的前提。兩者相互影響,共同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