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個世紀以來,全球經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科學技術也日新月異,為人類創造了大量的財富。但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也出現了一些令人頭疼的全球性問題,例如資源破壞、環境污染、生態失衡、人類居住的環境逐漸惡化。許多國家認識到了這一問題,采取大量措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來遏制資源、環境、生態的進一步惡化;許多經濟學家、環境學家、會計學家也逐漸關注這一課題,并形成了環境會計這一新興學科。
環境會計,又稱綠色會計,它是根據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尺度,輔之以其他計量方法,以有關資源、環境、生態及會計、
審計等法規為依據,研究社會、經濟的發展同資源、環境、生態之間的關系,核算對資源、環境、生態的開發、利用、防治的資金支出和成本費用,評估分析所投入資金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這一概念最早在70年代被提出。80年代英美等經濟發達國家的會計學家對“環境會計”作了大量深入的科研探討,形成了一些初步理論框架。90年代少數國家對建立環境會計制度進行了小范圍的實驗,積累了經驗。而在中國,直到90年代中期才開始認識到環境會計的重要意義,并確認可持續發展為基本戰略目標。
一、環境會計在我國產生的必要性
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戰略目標,需要建立環境會計。以往的社會發展過程中,人們的目光僅盯在擴大生產、積累財富上,而忽視了環保這一問題,這就造成了生產雖然擴大,財富雖然增加,但資源卻被破壞,環境卻被污染,生態卻失去平衡這一后果。社會的發展建立在犧牲資源、環境、生態的基礎上,給子孫后代留下了隱患。現在我們實施可持續發展基本戰略,就要求人們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首先以資源、環境、生態保護為前提,制定適當的發展步驟,以使社會與自然協調發展。這種發展模式將促使人們更加關注資源、環境和生態,準確核算相應的投入與產出,要求人們建立一套完整的環境會計理論,并融合到會計核算體系中。因此,建立環境會計,是實施可持續發展基本戰略目標的需要,是建立新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的需要。
我國目前環境資源的現狀,要求建立環境會計。雖然我國以“地大物博”著稱世界,自然資源豐富,環境條件優越。但最近二三十年來,我國加快發展步伐,由于相關措施不到位,導致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工廠肆意排放污水廢氣,環境污染嚴重。實際上,我們已經是“地大而物不博”了。針對這種局面,如何合理高效利用有限資源,認真治理污染已迫在眉睫。環境會計作為會計學的一個分支,從資源、環境、生態的整體出發,要求各企業對以下內容按照有關原則制度進行確認、計量,并反映到
財務報表中:自身所擁有、使用的自然資源,對環境、資源的污染破壞及應履行的治理義務;敦促各企業轉變過去“無償使用”資源的錯誤觀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資源利用制度。
建立環境會計,將使企業順應國際潮流,增強自身競爭力。加入WTO后,企業不僅要面對國內競爭,更要應對殘酷的國際競爭。傳統會計只核算人類勞動消耗的成本補償,并據此制定產品價格,計算盈虧。但是國際上對環保日益重視,要求企業將自然資源的損耗進行核算,計入損益。因此企業要適應國際形勢,增強競爭力,就需要建立相應的環境會計,在進行產品定價時考慮有關環境因素的影響,從而更充分地參與國際競爭。
二、在我國建立環境會計的可行性
環境會計是環境學與會計學相互交叉滲透而形成的應用性學科,它主要運用會計學和環境學的理論和方法,輔之以其他學科的理論方法,對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進行協調。它的具體應用需涉及到自然、經濟、技術各方面,不僅直接與會計學、環境學相關,更與數學、經濟學、生物學、技術科學、管理學等諸多學科在內容與研究領域上交叉滲透,從而產生多元化的理論方法體系。而這些相關學科在我國發展得已比較成熟,能夠適應建立環境會計需要。
環境會計與傳統會計相輔相成,相互聯系。環境會計將承襲傳統會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繼承傳統會計的四項基本假設,遵循《
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諸如客觀性、謹慎性、重要性等一般性原則。近幾年來我國會計的基礎規范工作逐漸完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更能反映新經濟形式下的會計特點,這一切將為建立環境會計奠定良好的基礎,使得在建立環境會計的過程中,可以減少一些工作量,能夠更好地構建環境會計體系。
環境會計的建立得到政府的支持。雖然我國對環境會計的認識和研究都比較晚,但政府一旦認識到這個問題后,立即給予充分重視。2001年3月,在政府的支持下,我國成立了“綠色會計委員會”;2001年6月,經財政部批準,中國會計學會成立了第七個專業委員會——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為會計學家和環境學家、經濟學家們提供了一個研究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的廣闊平臺,將促使環境會計的盡快建立。
三、構建環境會計理論體系
環境會計的對象和目標。構建一套理論體系,首先要確定它的對象與目標。環境會計的研究對象主要是生態、資源和環境,社會對資源的消耗利用及所產生的價值。為此,環境會計的要素需在傳統會計六大要素的基礎上加以完善。如“資產”要素,對于哪些企業能夠使用和控制的自然資源可以作為“環境資產”增加到資產中;類似地,可設置“環境負債”來反映企業負有的治理環境的義務;設置“環境收益”來反映企業從自然資源中獲得的效益或致力于治理環境污染而取得的收益;設置“環境資本”來反映企業對擁有的自然資源所享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等情況。環境會計活動既與企業經營活動緊密結合,又與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環境會計的目標并不是單一的,應分為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兩個層次。環境會計的基本目標是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發展的協調統一,這是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基本戰略目標的要求。環境會計的具體目標是基本目標在會計工作中的具體化,即在基本目標的制約下,進行環境會計的核算,為環境信息使用者提供相關信息。
環境會計的基本假設和一般原則。環境會計的基本假設同傳統會計的四項基本假設相同,只不過是由于環境會計的核算對象比較特殊,使得“貨幣計量假設”發生變化,即環境會計以貨幣計量為主,同時輔之以實物、指數等其他相關計量尺度。環境會計應遵循傳統會計的《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的客觀性、謹慎性、重要性、及時性等一般原則,但也有自己的一些原則,如社會性原則、政策性原則等。社會性原則是指環境會計應提供充分揭示企業在環保方面的社會責任的信息,并且按照社會利潤來評價企業;政策性原則是指企業在進行環境會計核算時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資源環境政策和法規,處理好企業與社會、環境之間的關系。
環境會計計量確認。環境會計的確認主要是指根據環境會計的特殊研究對象,在原有會計要素的基礎上補充以新的內容,將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業務按照新補充的會計要素予以確認、記錄并反映到財務報告中。環境會計的計量主要是對自然資源的計價。由于許多自然資源無法合理確定其價值,不能以貨幣來計量,因此可采用以貨幣計量為主,其他計量尺度為輔的計量方式,根據相關要求,正確地計量企業的自然資源。
四、在我國建立與應用環境會計的主要困難
人才問題。環境會計由環境學、會計學、生物學等多種學科交叉滲透而成,在具體應用過程中要運用到多門學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尤其是對于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學科如環境學、生物學等,如果沒有扎實、全面的基礎知識,那么應用起來將出現很多問題。但目前我國培養會計人員還是以傳統會計為標準,大多數會計人員只對本專業知識掌握得比較好,相關專業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審計、稅務、財政等,很少有在環境、生物等方面有所研究的。
標準問題。在對環境會計中增加的“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資本”等科目進行計量時,我們應確立一個什么樣的標準來客觀公正地反映企業的這些資產負債狀況呢?這是一個難度較大的課題。目前我國資源、環境、生態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全國范圍內只有廢水、廢氣排放物等幾項國家標準。雖然有關部委已下達通知要求盡快制定規章制度,推進“三綠工程”,但與環境會計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并且,制定有關資源、環境、生態方面的全國統一標準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我們既要考慮我們國家的實際環境狀況,又要盡量與國際標準相一致,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反映問題。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反映和監督,作為其分支的環境會計也應具備這兩項基本職能。現在的問題是,環境會計對于企業所擁有的環境資產、承擔的環境負債應怎樣正確反映?前面我們提到,環境會計研究對象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可能完全以貨幣來計量,也可以采用像文字說明、指數等其他計量尺度。例如,企業因為排放污水而對環境負有治理義務而形成環境負債,對這項負債的反映就不像傳統會計那么簡單了。首先,環境污染到什么程度企業要予以確認負債?其次,負債確認后,不能純粹地以貨幣計量,在采用其他計量尺度如文字說明時,應將這項負債反映到何種程度?是簡單的一兩句話呢,還是將造成此項污染的原因,污染的程度,擬采取的措施,需花費的成本都詳細解釋?再次,即使企業將這項負債義務予以確認并反映到財務報告中,信息使用者又該如何來評價?這又牽扯到了前面提到的標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