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將建立6個服務外包園區 企業可享稅收優惠
按照國務院規劃,批準包括天津等20個城市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落實國辦函[2009]9號文件精神促進我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津政辦發[2009]41號),按照相關文件精神部署轄區服務外包業的發展。
據悉,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應對金融危機,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切實轉變經濟、貿易發展方式,優化出口結構,提高利用外資水平,2009年1月22日,商務部以商資函[2009]4號文件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國辦函[2009]9號),批準包括天津等20個城市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并在這20個城市實行一系列政策措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將在這20個城市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1、在蘇州工業園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繼續執行的基礎上,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收入免征營業稅;
2、對符合條件且勞動用工管理規范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可以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央財政給予企業不超過每人4500元的培訓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專以上學歷),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央財政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支持;
3、中央財政對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購置及運營費用和服務外包企業創建品牌、知識產權保護、參加境內外各類相關展覽、國際推介會、取得國際資質認證等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服務外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可按規定享受中央財政貼息政策;
4、鼓勵政府和企業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將數據處理等不涉及秘密的業務外包給專業企業;制訂符合服務外包企業特點和需要的信貸產品和保險險種。
結合上述文件內容,天津市政府在《通知》中指出,2009年內,市開發區、市高新區和保稅區3個示范園區共新建成辦公樓和配套公寓60萬平方米;共新建成培訓場地和配套宿舍15萬平方米;公共服務平臺共新投入3000萬元,分別基本建成包括公共培訓、公共技術、公共信息在內的綜合性服務平臺。武清區、南開區、北辰區、西青區、河西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等6個服務外包專業園區完成產業發展規劃。
為了扶持上述地區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通知》還要求市屬各行政職能部門要分別研究出臺相關的經濟和財稅的具體扶持政策。其中,天津市在岸服務外包相關支持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商務委、市科委、市信息化辦、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落實,并于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