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國稅:40家企業首批通過資源綜合利用身份認定
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通過相關部門認定的綜合資源利用企業將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日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發布了第一批通過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名單。
廣東國稅在轉發關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廣東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工藝)認定名單的通知(粵國稅函[2009]277號)中表示,廣州厚德建材有限公司等40家企業首批通過認定。獲得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企業,符合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應持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文件、《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以及主管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
據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