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土地使用權如何計提攤銷
【提問】
我公司購買一宗土地建設酒店,購入土地時入無形資產,在土地上開始建設酒店時成本計入在建工程,那無形資產(即土地使用權)是否也同時轉入在建工程?還是獨立核算,每月單獨計提攤銷?如果單獨核算,那攤銷計入管理費用嗎?如果一起轉入在建工程,那么竣工后固定資產的攤銷年限如何計算?(土地使用權是40年)
【解答】
按《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一般企業購進土地,做無形資產入賬核算,按規定期限進行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購進土地使用權用來建造對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
你單位可以根據上述規定,結合企業的性質進行核算,假如是一般企業,則做無形資產處理,按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40年攤銷;假如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來開發出售的房產,則計入在建工程,竣工后作為存貨,出售了不用計提攤銷和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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