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通知,使廣受爭議的房產“加名稅”風波告一段落。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昨日 (9月1日)聯合下發《關于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
“加名稅”不會征
與此前修訂個稅法案時冗長繁瑣的討論不同,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這次的反應可謂“短平快”。
雖然正文只有一句話,但 《通知》的意思非常清晰,即全國范圍內的婚前房產加名稅未來將不會被征收,這也是此前眾多財稅專家和普通民眾所期待的結果。
《通知》剛一發布,便在微博上引起熱議。有網友說,“此前有網站進行的調查顯示,86.31%的受調查者認為征收婚前房產‘加名稅’不合理,今天的公告也算是民心所向。”
昨日《人民日報》也刊出文章稱,在制定“房產證加名征稅”政策時,要以人為本,既要考慮“稅理”,也要考慮“人情”。
“在‘加名稅’問題的處理上,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反應值得稱贊。”財稅專家李文海表示,作為稅政和稅務官方機構,能夠及時捕捉民情民意,出臺傾向民生的解決辦法,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月餅稅”難取消
在“加名稅”有了定論后,網友們還紛紛提到“月餅稅”是否還會征收的問題。與“加名稅”不同,稅務系統人士和多數專家均認為,月餅稅完全符合稅法、稅理,仍需征收。
房地產商任志強(微博)曾在微博中炮轟“月餅稅”:“如果是惡法,合法也應改掉,如果是不合法就更是惡稅了。”
任志強的說法也代表了不少人的疑問,但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所謂“月餅稅”,實際就是個人所得稅,除貨幣外,個人獲得的實物和有價證券均屬個稅納稅范疇,征收也無可厚非。
劉桓稱,“月餅稅”其實一直就有這個稅,也一直在征收。
盡管“月餅稅”恐難取消,但關于它的討論也引發了關于單位如何給職工發放福利的新思考。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微博)建議說,“單位可盡量采取福利‘貨幣化’的政策,遇到中秋、端午等傳統節日,直接為員工在工資中增發一定金額的現金,由員工自行購買月餅和粽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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