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傭金是否能在稅前抵扣?
問:我司在銷售機器時,會給中介公司或中介人支付的一定的傭金費用,請問此部分傭金費用是否可在稅前抵扣?因為中介公司或中介人不會開具傭金服務費的發票給我司,那我司在入賬時憑何入賬?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綜上,可以按規定扣除,但是必須有合法的憑證,沒有發票,不得扣除。您單位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發票。
補充作答:
問:上述合法真實的憑證是否指服務費發票?若個人可否去稅局代開傭金服務費的發票,代開發票繳納的稅金為哪些?
答:對于提供服務的單位來說,這是應稅收入,按《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該開具發票。
對于購買勞務的單位來說,按《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取得發票,才能入賬和報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規定,個人可以按規定向稅務機構申請代開發票。代開發票,針對個人,各個地方規定不同,一般均是按綜合征收率來征收的。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