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變遷
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的合法憑證,現由稅務機關監制和管理。發票既是企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也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一個直接依據。
清朝時期,就已經廣泛使用發票,當時的發票是手寫填開的,標明了商品的名稱、數量,蓋有商家的印章。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的聚福記發票,為目前我們所收集到的最早的發票。
民國時期的發票,也叫發貨單或發貨票,詳細注明了貨物的名稱、數量、價格、收貨人等內容,大多貼有印花稅票。
解放初期的發票,開始出現固定的印刷格式,建國初期的發票貼有印花稅票。
到了文革時期,連發票上也刻上了時代的印記,在發票上印有毛主席語錄,當時停征印花稅,發票不再貼印花稅票。現在的發票有固定的印刷格式,用電腦填開或手工填開,還有定額發票,發票印刷技術不斷改進,套印全國統一的發票監制章,有防偽標記。
上一篇:納稅憑證的變遷
下一篇:1980年稅收工作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