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的山西稅照
稅照是稅票類收藏品之一。如今,民國時期使用過的納稅憑證已十分珍稀罕見。根據國際集郵聯合會的規定,我國稅照、稅票、稅證及有關稅務單據都可以作為正式參展項目參加國際各級郵展。
稅照是紙制的印有一定線樣格式和有關文字的稅收憑證。憑證上印制的線樣格式是為分類填寫征收稅款等內容而制定,填寫內容前它屬于無價證券,憑它可以向納稅人無償地征收稅款,填寫有關內容之后就是納稅人依法納稅的完稅憑證。稅照不實貼于貨物或單據上,而由納稅人保存以供憑驗。稅照在我國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稱謂。民國時期多把稅照稱為照票。此時印制的稅照有二聯式、三聯式、四聯式、五聯式等多種形式。北洋政府于1914年頒行《販賣煙酒特許牌照稅條例》規定:凡賣煙酒的商人,經申請批準,交納牌照費,領取執照后方許營業。批發性營業,每年納稅40元;零售性營業分五等:甲等每年納稅16元,乙等8元,丙等4元,丁等2元,戊等1元。
筆者收藏有一本民國三十年四月山西省榆次縣公署第二科填發的山西省公署財政廳特許販賣煙類營業牌照稅存根。現介紹其中一張,其內容有營業人、營業商號名稱、商號所在地、本季應納稅額等內容,并加蓋印章(如圖)。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山西榆次一個季度(夏季)的煙類零售性營業納稅額相當于北洋政府時期全年的納稅額。山西曾是閻錫山統治的獨立王國。在他統治山西的20余年中,軍費開支年年增大,使苛捐雜稅名目之多,人民負擔之重,達到駭人聽聞、空前未有的程度。除關稅、煙稅、厘金、牙稅、礦稅、契稅、牲畜等稅沿用清制征收外,歷年新增加的苛捐雜稅和各種附加稅有數十種。通過這本稅照,我們可以看到閻錫山統治時期的黑暗與腐敗,它對研究我國民國時期的稅收史也具有一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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