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責弟治稅
建安九年,為了發展經濟,充實國力,曹操正式頒布租調制,明令規定:田租(稅)按畝征收,每畝土地每年納租谷四升;戶調按戶征收,每戶納絹二匹、綿二斤。同時還規定,各地要嚴加檢查,不許豪強地主漏交田租、戶調。租調制的實施,使戰亂后的社會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并為后來隋唐實行租庸調制奠定了基礎。實行租調制的法令頒布后,曹操強調依法辦事,嚴格貫徹租調制。他不僅帶頭守法,"以己率下,每歲發調",向國家繳納賦稅,還大力支持地方官員依法征稅,打擊違法的豪強,并重用嚴于執法的官員。
豪強曹洪自恃是曹操的堂弟,又始終追隨曹操建功立業,因此公然支持他在長社縣的賓客(曹洪的依附人口)拒不繳納田租、戶調,阻止租調制的實行。長社縣令楊沛依法辦事,斷然把那些違法不交稅的賓客"收而治之"。曹洪聞訊后,急忙去找曹操,要求懲辦楊沛。楊沛毫不畏懼,并依法誅殺了抗稅不交的賓客。曹操聽說這件事后,并不因為曹洪是自己的堂弟而責備楊沛,反而表揚了楊沛,后還重用楊沛為京兆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