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怎樣對財務費用進行檢查?
?。?)運用核查法檢查“短期借款”、“長期借款”賬戶,結合每筆貸款的金額、利率、用途、貸款期限和利息支付方式,查清每筆借款資金的流向,核實有無轉給其他單位使用并為其負擔利息的情況。
(2)檢查“財務費用”明細賬記錄與有關憑證,并與所得稅申報資料核對,核實有將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利率以上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對超過規定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作了調整。
(3)對關聯方企業間利息支出的檢查:第一,審查企業成立章程等,核實企業資金來源、購銷渠道,確定企業間是否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是否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是否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以此確認雙方企業是否構成關聯關系。第二,檢查簽定的借款合同,明確關聯企業投資的性質。第三,檢查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是否超過規定標準,不超過標準的借款利率是否超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利率。
?。?)檢查“財務費用”賬戶,核實企業核算匯兌損益的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匯率使用是否正確,是否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結合對資產稅務處理的檢查,核查匯兌損益是否計入資本性資產價值。
(5)檢查非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的“財務費用”賬戶,對大額支出的資金流向追蹤核實,落實是否屬于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