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設備投資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解讀
案例:
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系一家股份制內資企業,創辦于2003年10月,經營范圍是高技術、高性能和特種船舶及其它機動鋼質船舶的生產,屬中型船舶制造生產、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隨著船舶制造業的國際化,為適應形勢的發展,企業審時度勢,在進行市場調研、預測的基礎上,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區管理員就有關稅收政策進行了宣講。企業決定重新購置國產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總投資3770萬元,其中國產設備投資額3361萬元。在稅務機關的幫助下,該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申請并于2005年12月31日取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技術改造購買國產設備款項全部自籌,分兩期進行投入。2005年度投入首期國產固定資產1527.704萬元,享受政策抵免企業所得稅611.0816萬元。
政策解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13號)的有關規定,該企業實施國產設備投資符合國家政策享受抵免優惠。
政策產生效應:
該企業2004年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3,418,803.36元,實繳增值稅533327.36元,入庫企業所得稅14991.5元;2005年度,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后,實現銷售收入131,260,082.08元,實繳增值稅350萬元,入庫企業所得稅425085元;2005年度超基數退稅410093.5元。今年,該企業1~10月實現銷售收入249,127,905.4元,實繳增值稅6622793.81元,1~3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1792373.11元。稅收優惠政策有效地促進企業壯大與跨越式發展,迅速崛起為成為南通市港閘區造船業的龍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