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舊固定資產稅收問題及處理
問: 老師,您好:企業銷售舊設備等固定資產,售價不超過原值是否征稅?什么情況下是免稅的?能否提供一下會計帳務處理?
答: 一、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包括不動產)只要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即可免繳增值稅:
(一)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二)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
(三)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國稅函發[1995]288號)
但取得的銷售收入要并入收入總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包括不動產)只要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即可免繳增值稅:
(一)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二)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
(三)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國稅函發[1995]288號)
但取得的銷售收入要并入收入總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賬務處理如下:
將設備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清理中發生的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出售固定資產取得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1)出售后產生清理凈收益的,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出售后產生清理凈損失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