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如何辦理開業稅務登記
問:我公司要在北京設立分公司,應如何辦理開業稅務登記手續?
答: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區縣局稅務機關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和《納稅審核表》,并附送下列資料:
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有關機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法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法人或業主的合法身份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經營場所證明;區縣局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證件。
答: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區縣局稅務機關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和《納稅審核表》,并附送下列資料:
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有關機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法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法人或業主的合法身份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經營場所證明;區縣局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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