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
問:現在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
答:2003年,為了扶持個體經濟的發展,鼓勵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及其他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稅務部門將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做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具體內容如下:(1)提高增值稅的起征點:將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幅度由原來月銷售額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將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幅度由原來月銷售額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由原來每次(日)銷售額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2)提高營業稅的起征點: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由原來月營業額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由原來的每次(日)營業額50元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3)省一級稅務機關可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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